各系: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按照《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 号)要求,现将我校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一、补录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大专学生(含休学、保留学籍学生)。
二、补录内容说明
1.具体填报的信息为:父亲(监护人1)姓名、身份证号、母亲(监护人2)姓名、身份证号。
2.学生可以填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
3.是否填报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尊重学生和家长意见,不要求100%填报。
三、填报方式
由学生本人2021年3月5日16:00前联系所在班级辅导员填报本人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学生填写的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真实性由学生本人负责,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交信息后,由学校统一向教育部学信网上传监护人信息。
四、工作要求
做好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将通知传达到每一名学生,保证学生本人及时完成信息核准、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等任务。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