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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中专)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接受普通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生。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持《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中专)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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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发表于:
201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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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大专)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持《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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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发表于:
201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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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学生注册管理暂行规定
一、新生报到1.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院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及时向招生就业处请假,报到时交验有关证明(因病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因事需所在乡镇、街道证明)。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2. 招生就业处负责新生资格审核。3.教务处负责核对新生报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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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发表于:
201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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