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证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校徽是我院学生的标志。新生入学后,每人发学生证一个,校徽一枚。要妥善保管,避免丢失和损坏。
二、学生应将校徽佩戴在外衣胸前左上方,以表明身份,便于有关人员检查。
三、学生证、校徽只限学生本人使用、佩戴,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须追究责任、赔偿损失。
四、学生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必须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否则学生证自然失效。
五、如遗失或损坏学生证、校徽,应有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登报声明原证作废。然后将申请交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补办学生证需要由辅导员注明该生乘车区间,学生所在系审查盖章,然后到学生处办理补发,同时交纳补办费10元,补办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
六、学生毕业、退学、转学时,均应在离校前将学生证交回学生处,丢失者,按第五条规定交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