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即日起开展2017-2018年度团员发展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团资格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已递交入团申请书且经支部考察半年以上合格者。
二、入团名额及比例
1、发展团员名额(共90人)
戏剧系:12 音乐系:20 舞蹈系:15
美术系:9 艺术教育系:11
传媒系:7 文化管理系:16
2、发展团员比例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初中毕业班团学比例控制在30%以内,高中毕业班团学比例控制在60%以内。
三、团员发展工作要求
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办发[2016]11号)文件,现将有关要求摘录如下,其他内容参见附件:
1、发展青年入团,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中其是否在学习、生产、工作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3、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应采取团员推荐等方式,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4、团组织应该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5、申请入团的青年要有本支部的两名团员作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入团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约请,或由团组织指定。
6、团组织应当高度重视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形成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考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入团积极分子须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
7、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之前要参加不少于8个学时的团课学习。
8、青年入团必须经过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讨论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
9、团支部应通过支部书记或委员谈话的郑重方式及时将上级团组织批准青年入团的决议通知本人并在团员大会上宣布。
10、凡自2017年3月以来有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以及综合表现不佳、学习动力不足、多学科挂科、经常旷课的,暂缓批准入团。
各总支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做好本年度团员发展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四、时间安排
6月7日—6月14日,各系团总支召集各班团支部布置入团工作,按照发展团员相关要求确定入团青年,报院团委。
6月15日—6月21日,经院团委对入团青年审议、表决通过后,进行公示。
附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