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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会议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09-11-24 08:44:5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加强会议管理,促进学院行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分类

1.大型会议。指学院党委、行政组织召开的全院性会议。包括大型情况通报会、形势报告会、党员大会、教职工大会、教师节大会及其他纪念性、庆典性会议。

2.专题会议。指学院为研究部署各项工作而召开的具有主题意义的会议,以及专业性很强的会议。包括教学工作会、科研工作会、学生工作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安全稳定工作会、上级领导视察工作汇报会、专题座谈会、新生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各种仪式,以及其他专项会议等。

3.常规会议。指学院党、政日常会议。包括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等。

二、会议组织

1.全院性大会。由院主要领导批准后,由院办负责通知。主办的业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大型会议可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筹备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副院级以上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机构一般有办公室、秘书组、会务组、财务组、联络组、新闻组、保卫组、后勤组等。

2.专题会议。此类会议的组织工作一般按会议内容确定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负责会议的筹备,组织召开会议。若需要其他单位协助,由院长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给予协助。

3.学院常规性会议一般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组织。

三、会议准备

1.大型会议或专题会议。由会议主办单位向学院领导提出会议策划报告。报告包括:会议名称、会议主旨和目标、会议议程、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主持人、出席人员(名单)、会议财务(支出收入)预算、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筹备时间进度表等。报告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于会议召开前向学院党委或行政做专题汇报。

2.常规性会议。在会前应明确该次会议主题和临时出席或列度会议人员。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议题的整理,经党委书记或院长批准后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并负责(或通知有关部门)准备好相关材料。

3.主办单位应提前布置好会场,准备好会议所需文件和资料(包括会议议程、落实会场、制作会标、安排座位、备好纪念品,准备摄影、摄象、录音、投影等设备)。对重点发言对象须确保其发言,并负责发言稿的审查。

四、会议记录

学院大型会议和专题会议要由会议主办单位(或筹备领导小组的秘书组)明确专人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必要时要摄录音、录像、摄影。议题讨论过程要记录完整。会议纪要要表述清晰、准确。会议记录、会议档案所有资料应妥善保管并抄送院长办公室归档。

学院常规工作会议记录和会议档案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

五、会议决定的执行

学院各类会议形成的决定,参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不得拖延、推诿。对因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延误等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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