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服务体系,为有临时性、突发性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临时性、小额、无息、短期借款,帮助其解决困难,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校园无息救急借款的意见》(冀教财﹝2019﹞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启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校园无息救急借款”项目,为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经费来源
本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自学院事业收入经费中提取的资助经费。
第二条 无息借款范围和条件
1.范围:具有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学生。
2.申请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无不良诚信记录;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树立正确消费观,生活俭朴;
(5)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本人或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临时生活学习困难的学生;
(6)具备还款能力,按规定及时归还借款;
(7)每一名受助学生自愿成为本项目的志愿者,有义务传播项目的公益性和正能量,并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活动、义务劳动等公益活动。
第三条 借款额度和期限
1.无息借款额度原则上每生每学年不超过5000元,放款金额视学生需求和实际情况而定。
2.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借款期限视学生实际情况而定,从借款到账当日算起。还款方式分为一次性还款和分期还款。分期还款的最短时间间隔为一个月。
3.前次借款未还清者,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
4.学生在毕业前应还清借款。
第四条 借款程序
1.学生完整填写《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校园无息救急借款”申请审批表》和《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校园无息救急借款”承诺书》,经辅导员调查核实并写明情况,专业系负责人审批后交学生处;
2.学生处对各系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复核,呈报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阅;
3.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4.学生处公示学生无息借款申请审批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财资科,发放借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
5.学生收到借款后,本人持身份证、学生证到学生处现场签字确认。
第五条 还款程序
1.学生处在还款到期日之前提醒借款学生还款。
2.借款学生须按照《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校园无息救急借款”承诺书》约定,在还款(包括分期还款)到期日之前转账还款,并附言备注“XXX(姓名+班级)校园无息救急借款还款”,留存线上转账记录截图或打印转账凭条。
3.学生本人递交转账还款凭证至学生处登记,进行销账存档。
4.对于提前或按时还款的学生,可提高再次借款额度,优先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作为在校期间评奖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5.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学生,由学生处联合学生所在系以当面约谈、电话告知等形式进行借款追缴。
6.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审核可以申请延期还款。学生本人填写《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校园无息救急借款”延期还款申请审批表》,由学生所在系、学生处、财资科三方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可延期还款。
7.对恶意不还的违约行为取消再次办理借款的资格,通知家长,将此失信行为反馈学院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取消在校期间评奖评优评先资格,并体现在本人毕业生鉴定表中,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六条 各部门职责
1.专业系:负责对借款学生的困难情况、个人信用情况进行调查,并形成审核意见,提出是否审核放款的初步意见。
2.财资科:负责资金发放、回收等资金管理工作,定期核对账目,对相关资料进行存档。
3.学生处:在还款到期日之前一周电话提醒借款学生还款。负责联合专业系对逾期未还款学生以当面约谈、电话告知等形式进行借款追缴,特殊情况经审核可以办理延期还款;对恶意不还的违约行为取消再办理借款的资格,通知家长,协助专业系将失信行为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第七条 学生借款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收回无息借款:
1.发现资金实际用途与申请原因不符者;
2.学生中途出现休学、退学、参军等情况离开学校者;
3.日常消费铺张浪费者;
4.学习态度不端正,不按照规定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者;
5.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第八条 “校园无息救急借款”资金的审批和管理是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关心爱护学生的原则进行审核,切实保证资金能真正发放到急需的学生手中,同时以此为契机要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自强自立教育。对弄虚作假者,除收回全部无息借款外,还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20年11月修订,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