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培养更多符合新常态下现代文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形成优秀学生不断涌现、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的育人格局,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十三五”规划,按着“量体裁衣、因材施教,普遍培养,重点提高”的办学思路,现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的
通过严格的选拔机制将具有较强可塑性的在校学生选拔出来,坚持教学资源重点倾斜,采用科学的培养方法、完善的管理措施,造就一批能够熟练掌握专业技能、拥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文化知识的优秀学生。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影响带动学院整体教学质量的提高,推动我院人才培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思路
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选拔机制,在规定比例内遴选出优秀在校生,量身确立培养方案,安排优质师资和专项经费,按照校内培养与校外学习相结合、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课程教育与参加各项赛事相结合的原则,对入选学生进行重点培养。
三、选拔条件
(一)列入重点培养对象的学生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爱专业、学习刻苦;
2.综合素质高,专业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可塑性强;
3.成绩优异,各门课程均达优秀标准。
(二)例外情形:
1.参加全国重要赛事获得奖项的,经院长办公会议定可以破格列入重点培养对象;
2.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未予解除的,不得列入重点培养对象。
四、选拔程序及指标分配
各系要按照优秀学生选拔条件、专业分布和大中专比例,推荐3—5名学生作为重点培养的候选人,报教务处审核筛查。教务处需组织相关专家对培养对象进行综合论证,议定10-15名重点培养对象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培养措施
(一)各系须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制定优秀学生培养的进度计划、教学大纲和阶段授课目标,报教务处审核、专家组研究确定;
(二)根据开设课程配备专门授课教师。所配教师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双师型”教师要占有一定比例;
(三)根据主教教师、专家组建议,统筹安排专业主课课时量、辅助课程结构和数量;
(四)组织教研室、专家组听课、评课,每学期二至四次。建立专门档案,听评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
(五)突出实践教学,支持培养对象外出观摩;
(六)鼓励和支持培养对象举办专场演出、展览、展示等活动;
(七)根据学生专业条件和发展潜力,必要时经本人申请、专业系同意、学院批准后可赴外地学习;
(八)学院每年列出专项经费,保证优秀人才培养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考核验收
(一)建立年度考核制度。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周期为两年,对列入重点培养对象的学生进行严格的考核。培养期满考核优秀者可直接进入新一个培养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培养期间,学院可视具体情况对培养对象指标予以补充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二)每学期期中、期末,由相关系主任、教学督导、相关教师、行业专家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并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及时修改学习方法、授课内容、授课方式;
(三)各专业领域的省级、国家级比赛的参赛成绩将作为对培养对象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把优秀人才的培养情况列入各系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