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因本学期选修课程采用网络授课形式进行,考试截止2018年1月17日。
(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由各专业系组织,考试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19日,一律不得以随堂形式进行。
(三)公共文化课程考试由基础教学部组织。
大中专文化课考试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1月26日。
注:因演出或其他学院安排工作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期末考试安排及成绩评定方式、考试方案等由相应专业系提交,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二、考前工作安排
(一)各系部于第18周周三(2018年1月3日)前将本部门负责组织课程考试的考试安排表(按照教务处统一要求的电子版格式)交教务处汇总。
(二)缺课(缺作业)情况统计:
任课
老师统计所教课程学生缺课、缺作业情况(大专统计病、事假及旷课率达三分之一及以上和缺作业率达二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中专统计病、事假及旷课率达三分之一及以上和缺作业率达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报至本系部。各系部于第19周周一(2018年1月8日)将上述学生名单按照教务处统一要求的电子版格式汇总后报到教务处和学生处备案(请各系与基础部之间做好对学生缺课情况的沟通,上报情况为确定缺课性质后的结果,各系报专业课,基础部报文化课),教务处与学生处将会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请各系部严格按照上报结果自行录入青果系统。(大专录入系统;中专只给纪律处分,不录入系统)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营造考试氛围,加强考试管理
各系部要抓好考试的组织管理及教育工作,考前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考试的意义,严肃考纪。
各专业课程考试过程中,系主任、专业教师须全程参加,提倡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观摩。
(二)学生参考要求
所有以笔试方式进行的课程,学生需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如没有带有效凭证,则需班主任开具证明(盖系公章),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与命题评分
1.以现场展示方式进行的课程考试
(1)考试前各教研室、专业系教学主任应组织专业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论证课程考试标准,确定考试内容。
(2)考试时各专业课程考试要组成评分小组,严格按照考试标准和评分规则,实施考核小组集体评分,汇总形成学生专业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各专业系根据实际情况可聘请行业一线专家参与专业考试评分。
(3)考试完毕后需进行专题教研活动,分析考试情况,总结考试中反映出的教与学方面的问题。
2.以笔试方式进行的课程考试
各教研室根据我校学生基础和本学期知识模块确定好考试范围、内容和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命题;对平行班原则上要求统一命题。系部需指定专人对本部门开设课程的试卷进行审核把关,提高命题的信度和效度。
3.每门课程的命题应同时具有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含A、B两份试卷、A、B两份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一份《期末考试命题审核表》。每门课程的电子文档放置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课程名称和命题教师命名,如“中国音乐史——×××”。纸质文档应有命题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字。所有课程考试命题的纸质和电子文档均为重要教学文件,系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存档保管。
4.考查课程可以随堂考核,考核形式可灵活多样。考查课如有试卷按考试课程试卷装订要求进行装订。
(四)加强考场管理
1.通知到位。各系部应将各类课程的考试时间与地点准确无误地通知到任课教师、监考教师和学生。监考人员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更改。监考人员擅自不到岗、离岗、迟到或在监考过程中处理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均按教学事故论处。
2.认真履行考场职责。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作弊或严重违纪考生,监考人员在认定时要详细填写考试情况报告单,将作弊细节填写清楚,并由作弊学生本人确认签名。
四、考后工作安排
(一)成绩登统
1.阅卷和成绩评定工作:各任课教师应在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并在学校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登录成绩。经认真核对无误后打印纸质成绩单(两份:一份存教务处,一份装订成册由系部备存)并签字,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复核签字。专业小课由教研室统一登统,并由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纸质版成绩请于2018年1月29日前上交)
2.成绩网上录入时间: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29日,逾期系统将关闭,不按时提交成绩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试卷归档与考试质量分析
1.考试课程的试卷归档按照学院《试卷整理、归档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2.考试结束后,各系部需进行考试与教学质量分析,教师填写考试分析表,交教研室,教研室对所承担的课程教学质量进行分析,系部应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考试中反映出的教与学方面的问题进行反思,并提出改进意见。
3.各系部汇总检查本部门各教研室考试情况总结,并于2018年1月29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4.各系部考试工作总结于2018年1月29日前交教务处。
五、注意事项
1.各系部做考试安排时,请注意考虑随期末考试进行重修考试的学生人数(附件7 2015级、2016级大专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重修科目及名单(各系报至教务处的备案表)即开学初各系交的重修备案表)。
2.重修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录入系统,单独填表报成绩。重修学生成绩登统以附件七为模板加成绩一栏,表格一式三份,一份系部留存,一份教务处留存,一份班主任留存。
3.请各专业系在期末考试安排出来后,及时告知重修学生按时参加相应专业和文化考试。
附件:
关于认真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zip
1.专业考试安排模板
2.文化考试安排模板
3.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考试质量分析表(1)
4.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考试质量分析表(2)
5.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考试质量分析报告(教研室用表)
6.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缺课、缺作业学生登记表
7. 2015、2016级大专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重修科目及名单(各系报至教务处的备案表)
教务处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