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依据《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2013级大专生重修工作布置如下:
一、制定课程重修方案
2013级学生原则上采取并入2014级班级重修形式。
各专业系汇总本系需重修学生选课结果(含专业课、文化课),并将汇总表于2015年3月20日(周五)中午下班前上报教务处备案。
二、重修方案实施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方案实施工作于3月23日开始。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重修方案、学生重修上课备案表需由系部教学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教务处备份,同时需提交相应电子版文件。
2.请各位辅导员认真组织学生填报重修上课备案表和重修申请表,如有问题及时与教务处沟通。
3.专业主课的重修连续两学期成绩未通过,即认定重修不及格,在规定学制内不能再进行重修,学生将不能按时毕业。
4.没有相同课程的重修,可采取选修相近课程的方式进行。
5.学生选课过程中需注意所选重修课程时间与自身其它课程上课时间不冲突,并优先选择本系2014级该门课程的上课时间段。
6.重修课程的授课工作要求需同初修工作一致,请各任课教师做好重修课的各项管理与记录工作。
附件:
1.2013级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及重修学生重修上课备案表(电子版,在学管群共享、学院内部群共享可下载)
2.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大专文化课课程表(纸质版,发至各系,供2013级学生选课用)。
教务处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