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提高我校青年教师(含兼职教师)的业务水平,培养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结合我院教师传、帮、带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传帮带教师的资格
(一)指导教师资格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协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和实践能力,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能够较好从事和组织学生的实践教学,取得良好效果。
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发展动态,能及时提出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方向和课题,学术造诣深。近三年内具有下列各项之一者:
(1)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或省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两篇以上;
(2)主编(或任第一副主编)统编教材一部以上,或出版专著一部以上;
(3)主持、参与校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
(4)获校级以上精品课程的命名或教学成果奖等奖项。
4
.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教学三年以上的专任教师,或中级职称以上具有较丰富教育教学及管理经验的专任教师。
5
.学院督导委员会专家均具备所从事专业指导教师资格。
(二)受带教师范围:
高校应届毕业分配入校,教龄不足三年的年轻教师。
二、传帮带工作目标和要求
(一)传帮带工作目标。
受带教师必须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熟悉课程授课计划的编制,备课、上课方法要求,作业辅导,测验考试,教学质量分析等教学环节;研究教材教法,掌握教学环节,指导学生实践教学;在带教教师的指导下,能独立完成系部或全校性公开授课、说课、多媒体课件制作等教学工作,能撰写一定质量的教学科研论文,能进行一定范围的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工作。
(二)传帮带工作的要求。
1
.受带教师的工作要求:一学期内听指导教师和其他教师的课不少于10课时,并做好听课记录;接受指导教师对备课的检查,备课笔记上至少要有5次检查记录;记录每次指导教师的传带内容,每学期不少于5次,并在学期结束前,汇总记录内容,写出受指导以后的心得体会。
2
.指导教师的工作要求:一学期内听受带教师的课不少于5课时,并做好听课和评课记录;按专业内容进行备课、授课、课件、论文等方面的指导,每学期不少于5次,并记录每次指导的内容和要求,在学期结束时汇总成册。
3
.传帮带以专业相同或相近为原则,由各系部具体安排或教师自由组合,结成一帮一、一帮多的传帮带对子。
4
.传帮带工作范围包括师德师风、教学业务、教育管理等方面。
三、传帮带工作管理
(一)传帮带工作管理由学院教务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由各系部负责。
(二)学院根据传帮带结对教师情况,组织签订传帮带协议。
(三)每学期期中、期末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各系部负责人对传帮带工作进行检查,并在期末对此项工作进行总结、考核。传帮带教师的考核资料每学期整理汇总一次,由各系部负责汇总并进行初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总评考核。传帮带工作记录由各系部对教师整理装订成册交给所在系部,由各系部汇总后送交学院教务处。
(四)传帮带指导教师工作,作为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一项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参加帮带的指导教师优先推荐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