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冀艺院教〔2021〕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各专业课程教材及相关教学资料使用管理,落实课程教材作为国家教材管理重要事权的原则定位,保证教材使用质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材建设与管理主要指体现课程教学内容的正式出版书籍、校本讲义及其它教学资料的编制、出版、教材选用、招标与采购、学生教材订购等内容。
第三条 教材建设及使用应遵照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立德树人,保证思想观点正确,没有政治性、 政策性错误及宗教宣传类内容。
(二)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标准要求,反映教学改革中的新思路和新成果,适合中国特色的先进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
(三)思想政治理论、形势与政策及相关社会科学类课程应选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统编教材。
(四)使用引进教材,必须是原版教材或授权的国内版教材,引进教材必须经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五)电子课件等非正式出版的资料不能作为教材使用。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学院成立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监督教材建设与管理,负责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用等。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学院党委委员、各系部主管教学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和学院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学院党委对本校教材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 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教材建设与管理的决策组织,主要任务:
(一)对教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优势,制定本校教材建设规划,审批教材选用、订购计划;
(三)指导教材研究和审批工作,监督教材供应工作;
(四)审定学校自编教材、自编讲义及其印刷计划。
第六条 教务处是教材建设与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任务:
(一)制定教材建设规划、教材选用、订购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制定校本教材建设计划,教材选用订购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组织学生教材征订,监督教材发放工作,核实教材供应情况;
(四)落实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教材工作的决策。
第七条 系部负责教材建设与管理的实施组织,主要任务:
(一)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建设规划,落实教材建设计划;
(二)组织团队开展出版教材、校本教材及各种教学资源的编写;
(三)组织做好学生教材的选用及发放工作。
第八条 图网中心负责教材建设与管理的采购发放,主要任务:
(一)根据教务处审核的教材使用申请,做好教材采购计划;
(二)严格落实招投标管理,组织做好学生教材的订购及发放工作。
第三章 教材建设
第九条 教材建设的基本目标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建设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高质量的基本教材和辅助教材,大力锤炼精品教材,不断更新教材内容,推动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的改革。公共基础课教材,突出教材职业特色,学科特点鲜明,符合职业教育的特点;专业课程教材,应充分反映行业发展最新进展,提升专业技能的同时,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包含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当今岗位任务需求的新方法 、新特点。
第十条 教材建设包括校本教材和正式出版教材的编写,学院鼓励教师编写有特色的校本教材,鼓励创新教材形式,搜索开发集文字图像、信息化资源于一体的立体化教材。教材建设的重点应当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反应本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在保证科学性和先进性的基础上应充分体现针对性和实用性。合理利用新型技术手段,开发更直观且便捷的新型态教材。
第十一条 教材建设应由课程教学团队组织实施,能组织行业、企业和教育领域高水平专业人才参与教材编写。教材编写人员应经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本学科专业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悉行业企业发展与用人要求。有丰富的教学、教科研或企业工作经验,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术资格),新兴行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第十二条 教材编写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含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等。
第十三条 教材编写过程中应通过多种方式征求各方面特别是一线师生和企业意见。教材编写完成后,应送一线任课教师和行业企业专业人员进行审读、试用,根据审读意见和试用情况修改完善教材。
第十四条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要负责教材整体设计,把握教材编写进度,对教材编写质量负总责。主编须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
(二)在本学科专业有深入研究、较高的造诣,或是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有在相关教材或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相关行业发展前沿知识与技术,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新兴专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有较高的文字水平,熟悉教材语言风格,能够熟练运用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
(四)编写人员不能同时作为同一课程不同版本教材主编。
审核通过后的教材原则上不更换主编,如有特殊情况,编写单位应报相应的主管部门批准。
(五)担任教材主编的必须是该课程的主讲教师,且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系统讲授过该门课程3遍及以上或讲师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且系统讲授该门课程5遍以上。
第十五条 学院每年设置5—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教材建设,主要用于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的申报、教材的出版费、校本教材的印刷及教师教材采购等费用;新型态教材的视频制作、二维码生成等信息技术费用的支持。
第十六条 学院支持高水平校本教材的出版,校本教材使用两轮及以上的可组织出版,教材出版应优先考虑国家级一级出版社。
校本教材申报参见附件。
第四章 教材选用
第十七条 教材选用应体现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把精品教材作为教材选用的主要目标,确保新版优秀教材进课堂。教材选用原则:
(一)凡选必审原则。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不得选用。
(二)选优原则。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及校本规划教材等。
(三)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应符合课程教学标准的基本要求,教学标准要求相同的同门课程,应采用同一种教材。
(四)更新原则。要结合学科、专业的调整,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
第十八条 学校鼓励教师编写出版特色教材,各专业应优先选用校级以上规划教材,未列入学院规划,由教师个人出版的教材原则上不予选用。
第十九条 教材选用严格按照系部、院两级审批程序办理。
(一)教材计划编制。各系部应根据教务处统一安排,以教研室为单位制定各学期各专业教学行政班课程教材用书计划。每年六月上旬、十二月上旬分别制定下一学期用书计划。
(二)课程教材选用。各系部根据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组织教研室研讨,每门课程提出拟选用教材,制定教材用书申请表,经系部审查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学生教材订购。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汇总各系部教材用书申请表后,交由图网中心订购,进行学生教材征订工作。
第二十条 教材计划变更。因特殊情况,需变换教材时,须由教研室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系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各系部不得因授课教师的变换而变更教材计划。
第五章 教材采购与订购
第二十一条 学生教材由图网中心按《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招标管理办法》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每3年招标1次,并按招标优惠价提供给学生。
第二十二条 学生教材订购采用统一订购的原则,学生上课必须持有规定的正版教材。
第二十三条 学生教材的订购:
(一)教材由图网中心采取统一预定的方式从中标的教材供应商处订购,费用按照实际金额结算。
(二)财资科每学期根据学生教材订购情况及书费使用情况,对学生的教材费进行清算收费。
第二十四条 教师教材及参考用书订购。教师教材订购由各系部在各行政班教材用书计划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内订购。同一任课教师,相同版本的教材不再重复订购。
第二十五条 教材订购计划变更。少数未征订到的教材,各系部应及时向教务处提供教材版本、作者等信息,以便于购买。确因其它原因购买不到合适的教材,系部应及时组织编写校本讲义,保证学生开课前到位。
第六章 教材发放
第二十六条 教材缴费。学生领取教材之后,按实际产生金额缴费,由财资科收取。
第二十七条 教材领取。教材除倒装缺页者外,不进行退换。因丢失、损坏需补购者,若库存允许,可申请补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21年 9 月 1 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