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班时间:早7:30—晚21:00。
2、负责相关教学场地的日常开关门工作,保障正常教学工作安排。
3、全面负责教学场地、器材、设备的管理。
4、日常巡视,检查各教室、画室、排练场、琴房内各项设备和场地的维护与保养;做好问题情况登记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上课前检查物品是否在位,设备是否完好,出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使教学场地、教学设备的利用科学规范、量化管理。
5、检查有无上私课现象(以学校课程表为准),如发现此类现象,要及时上报教务处并做好详细记录。
6、检查教室的课桌椅、粉笔、板擦、照明、多媒体等配备是否到位及能否正常使用。做好教室使用情况分析,为教室调配工作,提供准确信息。定期检查教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7、每天关闭教室时要检查灯、多媒体、投影仪等是否正常关闭并做好登记有问题时要及时反馈。
8、日常巡视过程中发现有人在教室及楼道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打闹等影响教学活动的行为时要及时制止;协助完成教学秩序及课堂纪律的督导。
9、在学校有临时上课安排或考试时,要服从教务处安排并及时提前开启教室。
10、晚自习巡视过程中,如发现学生在非正常教学时间使用多媒体及投影仪,要及时制止。
11、社会考试和学院内部考试使用教学场地时要协助各系、各部门及时检查各项教学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并保障学院正常工作安排顺利完成。
12、在接到临时使用场地的通知后应确保场地的正常使用。用前和用后要及时检查是否有公物损坏并及时登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