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
1. 在校长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领导教务处全体人员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学习贯彻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下达的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规定。
2. 负责全处的行政业务工作,主持制定全处工作计划,使工作科学合理、规范高效。
3.协助制定学校教育教学方案,组织制定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课程标准和有关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提出专业调整意见、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方案。
4.及时掌握学校教学组织和运行情况,组织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组织教学及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学秩序、教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和监控。
5.审核教师任职资格,确定教师需求量,制定教师进修计划,建立教师业务档案,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考核。
6.努力学习教学管理知识,深入教学一线,总结经验,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提出改革建议。
7.负责提出教学设施、设备的配备方案。负责审核教学经费开支的报告。
8.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有关工作。
教务副主任(之一):
分管实践教学和教学场地设备管理工作。
1.负责学院各教学场地的安排、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负责教学设备、设施的购置论证和管理工作。
3.负责电教、乐器、教具、演出等各项工作安排和管理。
4.负责彩排、演出等教学实践活动的安排。
5.负责教务处外事接待工作。
6.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音乐、舞蹈、戏曲、综艺系专业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
1.了解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组织课程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2.检查学期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日志等。深入课堂进行教学检查,了解教学进度和教学运行情况,写出检查总结报告。
3.负责协调和解决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的具体问题。了解教学反馈意见,做好评教工作。
4.组织开展教学改革、教改试点和教学立项工作。督促专业系教学研究和教学活动的展开。
5.负责教师业务考核和业务档案的建立工作。
6.协助专业系做好专业考务工作。
教务副主任(之二):
分管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运行、教学质量监控、学籍管理工作。
1.负责课表编排、调代课审批等教学运行工作的安排与管理。
2.负责各项考务安排与管理。
3.负责教学检查、督导、评教等教学监控工作。
4.负责学籍管理。
5.负责审核教师工作量。
6.负责教师请销假审核及教务处考勤记录工作。
7.协助主任完成专业、课程等教学基本建设的工作。
8.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传媒、文管、美术系以及基础教学部的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
1.了解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组织课程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2.检查学期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日志等。深入课堂进行教学检查,了解教学进度和教学运行情况,写出检查总结报告。
3.负责协调和解决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的具体问题。了解教学反馈意见,做好评教工作。
4.组织开展教学改革、教改试点和教学立项工作。督促专业系教学研究和教学活动的展开。
5.负责教师业务考核和业务档案的建立工作。
6.协助专业系做好专业考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