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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关于收费标准及学费、住宿费退费规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9-12 15:58:1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主体

计费单位

收费依据

收费范围

收费对象

征收方式

减免规定

监督举报电话

中职学费

4600元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每人每学年

冀价行费〔1999〕12 号

中职学生

学生

线上缴费

1.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三年)

0311-86041315             0311-86665029

中职住宿费

350元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每人每学年

冀价行费〔2008〕6号

中职学生

学生

线上缴费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0311-86041315             0311-86665029

高职学费

(一)

5000元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每人每学年

冀价行费2008〕42 号

高职一般专业学生

学生

线上缴费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服兵役学生

0311-86041315             0311-86665029

高职学费

(二)

3500元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每人每学年

冀价行费2008〕42 号

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

学生

线上缴费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服兵役学生

0311-86041315             0311-86665029

高职学费

(三)

6000元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每人每学年

冀价行费2008〕42 号

高职美术、戏剧类专业学生

学生

线上缴费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服兵役学生

0311-86041315             0311-86665029

高职学费

(四)

7000元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每人每学年

冀价行费2008〕42 号

高职音乐、舞蹈、广播编导类学生

学生

线上缴费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服兵役学生

0311-86041315             0311-86665029

高职学费

(五)

15000元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每人每学年

冀发改公价2020〕255号

高职中外合作办学学生

学生

线上缴费


0311-86041315             0311-86665029

高职住宿费

500元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每人每学年

冀价行费2008〕6号

高职学生

学生

线上缴费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0311-86041315             0311-86665029

普通话测试费

25元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每人每次

冀价行费2004〕57号

报名参加普通话测试学生

学生

线上缴费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0311-86041315             0311-86665029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学费住宿费退费规定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因故退学、转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学生在校时间,是指学校规定的报到(或开学)之日到学生提交转学、退学申请(因病请假、休学,在治疗期间死亡的,在校时间从报到或开学之日到申请病假或休学之日)的期间。在校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按学年收费的,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按学期收费的,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每学年(学期)开学前提出退学的,退还当年(学期)所交全部学费、住宿费。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学籍管理规定休学的学生不予退费,复学后按所在班级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实行多退少补。
    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被勒令退学、开除学籍、或擅自离校被取消学籍的,学校不退还学生所缴纳学费、住宿费。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041315
0311-8666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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