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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2-04-06 14:49:2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部分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1〕32号文件)及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探索适合艺术高职院校艺术特色人才考试招生录取选拔机制,推进多元化招生考试与录取机制改革,经学院研究,计划对表演艺术等四个艺术类专业进行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单招试点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高考“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着力规范办学行为,杜绝虚假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措施,尤其加强试题保密、考务及考场管理,自觉在单招试点工作全过程接受教育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监督。

二、组织领导

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整体工作在河北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考试组织、信息管理、录取备案等考务管理工作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进行。为进一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规范管理,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和党院办公室有关领导分任纪检工作主任和副主任,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招生宣传

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经河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学院将借助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院招生网站、新闻媒体、《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等媒介平台,本着不夸大、不误导、不做虚假宣传的原则做好各项宣传工作,积极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宣传工作。

四、计划性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部分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1〕32号)文件精神,“2012年试点院校单招计划纳入当年省教育厅核准的本校招生计划总数之内”,即2012年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单招计划为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的国家统招计划。

五、单招专业、科目及计划

单招专业

考生专业特长要求

考试科目

计划

1

表演艺术

具有声乐特长

自选歌曲一首,听音与节奏测试

20

具有器乐特长

自选演奏作品一首,听音与节奏测试

10

具有舞蹈表演特长

舞蹈基本素质、自选舞蹈剧目片段

10

具有其它艺术特长

相关专业技能测试

15

2

舞蹈表演

具有舞蹈表演特长

舞蹈基本素质、自选舞蹈剧目片段

10

3

戏曲表演

具有京剧、河北梆子及其它剧种表演或伴奏基础考生

戏剧表演(或伴奏)片段,基本功,听音与节奏测试

10

4

模特与礼仪

男身高175cm(含)以上;女身高163cm(含)以上;体型或身体局部优美,形象气质佳

T台、平面模特:泳装表演;局部模特:身体局部展示

5

六、招生对象

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范围限于河北省生源。学院招生对象为取得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七、志愿填报

报考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8月1日8时至2012年8月5日18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hebeea.edu.cn),点击进入“河北省部分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河北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的单招实施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单招学校,报考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学院不再另行组织考生报考,未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的报考的无效。

八、现场确认

通过“河北省部分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填报系统”填报学院单招志愿的考生需于2012年8月6日8:00—18:00到学院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高考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不慎遗失,须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现场确认时,学院将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获得学院出具的《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参加专业测试和文化素质测试时须将此三证携带齐全。

九、考试

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单招考试分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测试两部分。文化素质测试时间统一为2012年8月7日8:30—11:30,专业测试开始时间为2012年8月7日13:30,专业考试详细安排于2012年8月7日上午在学院统一向考生公布。

文化素质测试以客观试题为主,测试内容包含文学常识、中国史政常识、写作等内容。为让考生做好文化学习准备工作,学院将统一制定文化素质测试知识大纲,通过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十、录取

被统招院校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单招院校的专业录取,被单招院校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院校的录取。在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对口招生)及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中被确定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学院单招的录取备案时间为专科提前批第二志愿投档后。学院艺术类单招志愿填报、考试和录取不会影响艺术考生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及征集第二志愿的录取,只会增加考生被艺术院校录取机会。如艺术类考生未被学院单招录取,考生仍可参加其他专科批次的录取,不受学院单招工作的影响;

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录取信息标准有关要求,于专科提前批第二志愿投档后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考试成绩库、拟录取考生信息库、组考工作情况和备案请示,办理相关录取备案手续。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录取原则

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前提下,在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录取:

学院参照单独考试招生各专业计划的3倍划定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考试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符合文化素质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数低于录取计划数,学院可适当降低文化素质合格分数线,或适当调剂个别专业的招生计划数;

学院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不参照高考文化成绩加分等优惠政策,专业成绩不参照河北省艺术联考成绩,独立依据学院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十二、管理与就业

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扩大高等学校自主权,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招生录取方式的重要举措。学院将根据2012年单独考试招生的实际情况和职业教育的特点,积极探索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科学、合理、灵活地安排人才培养计划,做好教学及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努力提高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毕业,享受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在毕业证书发放与就业派遣等方面根据河北省当年的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

学院将认真按照高校招生实施教育部“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各项制度建设,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安全;对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测试实行全程监督,制定严密的成绩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普通高考的标准组织有关考试,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考试招生过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进一步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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