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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关于2011年专接本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11 10:20:4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专业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1〕8号),现将我院具体的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报名

1、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进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3、专科就读期间无违纪违法经历,无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后),综合测评在全年级前70%(实行学分制管理的高校,可根据上述原则,自行提出相应的学分要求);

4、确有其他专业特长者,须征得拟报考本科院校同意后,可跨科类或跨专业报名。师范类专业与非师范类专业可互相兼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20日8:00—3月30日17:00,系统网址为:http://zjbks.hee.cn,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并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完成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三、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及缴费

1、学生报名期间,专业系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对报考学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招生办将立刻将此学生的报名信息删除。

2、4月9日:

班主任到招办领取学生《报名登记表》及《201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3、4月9日-10日:

(1)考生到校找班主任领取《报名登记表》进行核对报考信息,无误后签字;

(2)签写《201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3)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并签署承诺书后缴纳考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为:艺术类每生120元,其他类别每生100元。

(4)为加强考试管理,2011年我省专接本考试实行指纹采集和验证工作,具体验指纹的时间另行通知。

(5)2011年5月4日-5月13日,报名考生可登录专接本报名系统打印准考信息表,凭准考信息表到考点院校换取正式准考证书。

四、关于考试

1、内容

考试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

公共课考试分为文史类、医学类、理工类、财经类、管理类、农学类、艺术类、体育类、英语类九类。文史类、医学类专业考外语、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理工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一)、计算机应用技术;财经类专业考外语、高数 (二)、计算机应用技术;农学类、管理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三)、计算机应用技术;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外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英语类专业考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公共课试题全省统一命题,其中,外语120分,高等数学或政治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计算机应用技术4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专业课考试由本科教育承办学校确定,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用参考教材目录见附件5。专业课考试总分值,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为300分,英语、艺术、体育类专业为240分。英语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不进行口语测试。艺术、体育类专业其专业理论与专项测试的成绩约各占50%。具有相同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命题由省教育厅指定牵头院校实行全省联合命题。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等部分专业实行全省联合考试,参加联合考试专业的考生其公共课及专业课的考试均在联合考试考点进行。

2、考试时间

公共课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5月14日上午,以外语、高等数学/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为序,实行一次发卷,分段考试,分段收卷。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8:30分至11:35;艺术、体育类专业8:30分至10:35;英语类专业8:30至10:05。

实行联合命题的专业课统一考试时间为2011年5月14日下午14:30至17:00,其他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具体时间由各考点院校自行确定。

3、成绩报送

6月6日左右公布公共课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考试成绩。

五、选拔录取

按专业类别或专业全省统一划定公共课成绩总和 (不含《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分数线由本科选拔院校划定。按照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拔。

六、其它事项

1、免考《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有关规定:

参加河北省教育厅指定考点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即NIT考试),已取得任意一个或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报名系统都默认为是申请了《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免考。学生网上报名时,系统会自动提示学生具有免考资格的情况。

对取得NIT考试一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满分(40分)的60%(即24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对取得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满分的90%(即36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考生如果参加《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考试,按两者中的最高成绩计入其考试总成绩。

2、有关于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请具体咨询招生就业处。

3、违反诚信的处理

考生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诚信承诺行为,视情节轻重,将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教规[2005]4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冀教学〔2009〕15号)及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2011年河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校考专业测试合格线的情况说明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1年度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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