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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专接本考试补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21 10:1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关于专接本考试补录的通知

各专业系: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特将专接本补录的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重新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只有达到省教育厅公布的不同专业公共课最低控制分数线(详见附件二)的考生方有资格重新填报补选志愿。

2、原已入选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补选。

3、符合补报条件的考生在重新填报志愿时,必须按原报专业填报志愿(注明可兼报的除外)。不按原考试专业填报者,志愿无效。

4、考生填报的志愿为:补选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二、重新填报志愿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即日起到9月25日截止。各班须于9月26日17:00前将《201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补选报名登记表》(此表自行打印,一式两份)报送招生就业指导处。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附件1201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补选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2010年专接本补选计划及公共课分数线.xls

招生就业指导处

201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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