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接本考试补录的通知
各专业系: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特将专接本补录的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重新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只有达到省教育厅公布的不同专业公共课最低控制分数线(详见附件二)的考生方有资格重新填报补选志愿。
2、原已入选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补选。
3、符合补报条件的考生在重新填报志愿时,必须按原报专业填报志愿(注明可兼报的除外)。不按原考试专业填报者,志愿无效。
4、考生填报的志愿为:补选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二、重新填报志愿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即日起到9月25日截止。各班须于9月26日17:00前将《201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补选报名登记表》(此表自行打印,一式两份)报送招生就业指导处。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附件1201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补选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2010年专接本补选计划及公共课分数线.xls
招生就业指导处
201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