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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0-07-08 09:07:2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做如下公告: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系统。

5、应聘艺术类专业教师,须为专业艺术院校(其中美术专业为八大美院)、国家统招毕业生。

6、应聘法律专业,限“985工程大学”;应聘会计学专业、计算机专业,限“211”工程大学;

三、招聘岗位

所招专业为艺术类16名:国画、音乐学、古筝、声乐、大提琴、艺术管理、戏曲表演、播音主持、电视制作、动漫、丝网版画、装潢艺术设计、芭蕾舞、民间舞、古典舞、钢琴调律各一名,均为教师岗位。

其他专业6名:哲学、计算机为教师岗位;会计学、法律专业各一名、文史类专业2名,为行政管理岗位。

详见附表。

四、公布信息及报名流程

1、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河北省文化厅网站、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2010年7月9日8:30分至7月15日17:00止。

3、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及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蓝底照片2张(粘贴到报名资格审查表上)。

4、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填写打印(一式两份)。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按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考核内容及方式

1、考试由学院自行组织,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测试。根据专业不同,分别进行。

2、考试、考核方式:笔试;面试;现场表演;现场创作;试讲。

3、考试考核采取全程录像。所有应聘考核均由专家评委当场赋分并写出评语。

4、参加笔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下一环节的考核,以报考人数与计划数5:1比例确定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按照考核人员与需求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须到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七、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将录用结果公示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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