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05-11 08:55:1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系(部、处、室):
现将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在教育系统干部中开展在职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冀教组干【2010】6号)转发给你们,凡符合申报条件者,由个人写出申请,经所在部门同意后,于4月2日前到组织人事处报名,同时开具单位介绍信。
附件:《关于2010年在教育系统干部中开展在职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图书采购招标公告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0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关闭】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 邮编:050011 招生电话:0311-86665001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版权所有冀ICP备05003387号 公安备案130102020018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