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上岗,操作前应洗手,并保持洁净。
二.食品用具、容器等要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做到铁器明亮、木见本色,无污物,无异味。
三.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不得使用感官异常、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禁用的原辅料。
四.烹调加工应严格遵守工艺规程和要求,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度。
五.食品及原辅料临时储存应严格做到生、熟、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易腐食品和原料冷藏或冷冻存放,严禁在台面上长期滞留。
六.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供应,煎炸食品油脂应定期更换,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的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
七.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要加盖,工具、容器要清洗干净,定位存放,灶台、操作台、水池、地面要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