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车辆ID卡”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2-11-29 10:50:53  发布者:[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为了给师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实施校内车辆有序管理,预防车辆事故的出现,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车辆ID卡”作出如下规定:
    1.因停车位有限,“车辆ID卡”仅给学院在职的有车教职工发放。人员身份证明以组织人事处提供的最近在职名单为准。
    2.办理“车辆ID卡”时以车辆《行驶本》登记的姓名为准。如使用配偶姓名登记的行驶本,需提供夫妻结婚证或户口本。
    3.办理“车辆ID卡”须本人提出申请,交验相关证件,填写相关材料。
    4.“车辆ID卡”暂时免费发放(“车辆ID”卡市场成本费为65元)。如有丢失或损坏,须及时报管理部门(进行必要的处理)并照价赔偿。然后方可申请补办,补办ID卡需交成本费65元。
    5.教职工调离、退休等离职前须办理退卡手续。否则管理部门有权办理注销卡片及保留采取其他相应措施的权利。
    6.“车辆ID卡”仅允许本人、本车使用,不得转借。一旦发现有转借情况,管理部门将立即注销该卡、收回“车辆ID卡”,并进行必要的处罚。
    7.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按限速行驶,在规定的车位停车。严禁任何人随意停车、占道停车。


后勤管理处
2011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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