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课程编码规则
冀艺院教〔2020〕17号
一.编码方法
课程代码由12位字母和数字组成:第1位为缀字母,中间是7位数字,第10位是一位后缀字母,最后两位是数字。
代码结构如下 :
第1位 为标识;
第2位 为课程类别;
第3 - 4位 为系部代码;
第 5 – 6 位 为专业代码;
第 7 – 9 位 为流水号;
第10位 为课程类别;
第11-12位 为流水号。
二.编码说明
2.1 第1位大专、中专标识
2.2 第2位课程类别
“1”——公共基础课
“2”——专业课基础课
“3”——专业选修课
“4”——公共选修课
“5”——专业核心课
“6”——实践教学活动
2.3 第3 - 4位系部代码
“17”——音乐系
“18”——舞蹈系
“19”——戏剧系
“20”——美术系
“21”——艺术教育系
“22”——文化管理系
“23”——传媒系
“24”——基础教学部
“25”——社会教育部
2.4 第5 - 6位专业
系下面所有的专业号是按 01,02的方式随机设置的,需要系里提交给教务处一份表,自己的专业编写代码规则。
2.5 第7、8、9位流水号
三位数字组成从001—998
2.6 第10位课程类别
以一位字母标识:
“A”——理论课
“B”——理论+实践课
“C”——实践课
2.7 第11、12位流水号
两位数字组成从01-99(同一课程不同学期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