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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17     资料来源:河北教育厅      浏览次数: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顺利实施,根据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19〕78号)、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冀教财〔2019〕29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教〔2019〕66号)、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20〕87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制定了《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和《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10

(详情:http://jyt.hebei.gov.cn/col/1410097726928/2021/06/17/16239211857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