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专业系:
根据教育厅《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2017-2018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2015级、2016级大专学生,以及全体中专学生(2017级除外)。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条件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中专学生需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刻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有特长。勤于思考,善于质疑,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科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2017-2018学年,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四)申报省级三好学生的个人,需在2017-2018学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申报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个人,需在2017-2018学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需在2017-2018学年,获得过校级文明班集体荣誉。
(五)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三、评选名额
2018年学院共有省级三好学生名额4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1名,省级先进班集体名额1个。
(一)大专
各系在符合省级评优条件的学生中评选出1名三好学生、1名优秀学生干部,作为参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在符合条件的班级中评选出1个班集体,参评省级先进班集体。
(二)中专
各系在符合省级评优条件的学生中评选出1名三好学生,作为参评省级三好学生的候选人。(中专没有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
学院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从各系上报的候选人中评定出参加省级评优的学生名单。
四、表彰和奖励
教育厅将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各系组织师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专业系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无异议者方可报送学生处。
(二)评选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取消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名单上报后,一律不再补报或调整。
(三)上报材料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详实事迹材料;
各系评审报告。
以上材料需报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纸质材料需系主任签字并盖专业系公章。
上报截止日期:2017年1月25日。
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