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在线

 首页 | 机构设置 | 工作安排 | 通知通告 | 新闻中心 | 规章制度 | 下载中心 | 活动风采 | 图库 

通 知 公 告

关于举办“永远跟党走”...
关于报送思政教育工作相...
关于举办第六届辅导员素...
“制止餐饮浪费 涵养节俭...
关于2019年度“河北省大...
关于举办“新冠中担当 战...
关于开展首届“沙漠掘金...
关于2017-2018年度团员发...
 

 
 
奖助工作  
 
戏曲专业中专学生免学费规定出台
2017-03-31 16:30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文件精神,增强戏曲专业吸引力,结合我院实际特点,38日,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关于戏曲专业中专学生免学费规定》,决定自201751日起执行。

 

《规定》明确了资金来源、管理、免学费范围、申请程序及补费情形等细节。凡戏曲专业在籍中专生一律免除学费,学费以外的其它费用,按学院规定由个人缴纳。

 

《规定》强调因个人原因退学、转学或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学籍的,待补足在校学习期间学杂费用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违反校规校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在纪律处分解除前不享受免学费政策。

 

 

上一条:我院领导赴邯郸分校督导交流
下一条:我院基本完成2016—2017学年学费催缴工作
关闭窗口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 邮编:050011 电话: 0311-86665003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版权所有 冀ICP备0500338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