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军委国防动员部、教育部,省政府征兵办、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大学生征兵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大学生征兵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大学生征兵工作方案》
2018年5月9日
附件: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2018年大学生征兵工作方案
按照军委国防动员部与教育部2018年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2018年河北省大学生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石家庄市警备区召开的“2018年石家庄市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等会议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河北省高校义务兵专项征集工作的通知》(冀征〔201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大学生征兵工作安排如下:
一、征兵工作机构及职责
按省军区、省教育厅要求,高校应设立武装部和征兵工作站,做到人员、机构、经费、办公场所“四到位”,我院于2014年建立征兵工作站,并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冀艺院〔2014〕32号),现根据岗位人员变化,进一步明确。
(一)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庞彦强
副组长:刘志欣
成 员:张明泉 郝端勇 时景川 田秋生 张 安
陈 红 金 暄 彭蕙蘅 郭志红 冯 羿
关金国 李 洁 李志勇 赵 刚 杨丹丹
李莉媛
(二)武装部和征兵工作站
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站,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武装部部长和征兵工作站站长由学生处处长郝端勇兼任。
(三)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征兵工作的部署和评比表彰,征兵工作站具体负责征兵工作宣传、动员、征集任务分解、任务完成进度检查督促和体检、政考、补偿等相关手续办理、信息上报等征兵日常工作。
各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党政办公室负责利用校园网、LED屏等方式进行征兵宣传;
教务处、图网中心负责入、退伍学生的学籍异动手续办理、征兵网页建设维护;财资科负责入退伍学生学费审定、代偿等工作;
招生就业处负责在新生录取、报到过程中配合征兵开展工作;
学生处、团委利用广播站、宣传栏、悬挂标语、张贴海报等方式营造征兵工作氛围,负责全校学生征兵政策解读与咨询、信息报送等工作;
各专业系对本系学生进行征兵精神传达及动员,组织兵役登记、征兵报名、体检、政考等相关工作,完成征兵任务;入伍学生学费补偿手续办理等。
二、征集对象及办法
(一)兵役登记
登记对象
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登记网址: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登记流程
全国征兵网-兵役登记(男)-开始兵役登记-填写基本信息-学籍学历信息校验-我已阅读《兵役登记相关规定》-填写基本信息、家庭信息、学业信息、参军信息-参军2018兵役登记并应征报名/仅兵役登记不参加应征报名。
注:参军信息中的应征地,应选择:河北-石家庄-长安区-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完成时间
各系组织适龄男生在2018年5月底前完成兵役登记工作,并将《2018年适龄男大学生兵役登记情况汇总表》填写完整后,盖系公章交回学生处。
(二)应征入伍
征集对象和范围
高校义务兵专项征集对象为男性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应征地应为高校所在地(报名系统中选择:河北-石家庄-长安区-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在校生年龄可放宽到 22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4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体格条件
按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2008年8月21日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条件
按公安部、总参、总政2004年10月9日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兵入伍的程序
征集在校生入伍工作,按照本人自愿报名、各系推荐、上站体检、政考、定兵、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在校生放假离校前,确保有意参军学生在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报名成功,打印出相关表格(应届毕业生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应征入伍高校在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完成表格的填写审核。
(二)表格填写与手续办理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主要经历由学生填写,自小学填起。“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由学生辅导员填写并签名,留专业系电话,盖学院公章。
(三)体检
原则上在高校放假前进行。
(四)政治考核(政考)
体检之后进行,截止7月上旬前。
(五)审批定兵
7月中旬前按照“合格一个,预定一个”的原则,完成预定兵任务。
四、征集任务分解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2018年我院男性大学生征集任务为15人,其中,应届毕业生不少于3人。根据各系人数,按比例,将整体任务做下表详细分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要把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作为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促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落实落细落小。各部门一把手亲自统筹协调,研究征兵工作,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解到班、到人。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实行征兵工作值班制度,做到“征兵不结束,人员不离岗”、“合格一个、预定一个”、“一对一、面对面”宣传,确保宣传动员、报名、体检、政考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细化任务,定期汇报
各系对照本系征集任务,做好细化分解。省教育厅将继续实行大学生应征报名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各系须指定专人负责,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每周四上午,向征兵工作站汇报报名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类实施,深入宣传
对于在校生和尚未离校的毕业生,各部门、专业系要抓住毕业生离校前和在校生期末考试前的有利时机,全面展开集中宣传发动;对于离校顶岗实习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要将征兵工作流程和国家优惠政策逐一通知到人;对于今年将要录取的新生,招生就业处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宣传征兵工作政策,告知应征流程,做好入伍宣传动员工作。
各系要认真学习好国家和我省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全面准确地把握各项政策,深入细致的做好解读咨询,确保使每一位有志于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全面详实地了解相关政策。
(四)热情周到,扎实服务
各系在征兵工作中,要改进宣传发动模式,改进跟踪管理模式,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大学生预定兵离校后的跟踪管理。要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关键环节,扎实做好各项服务。
各系要关心大学生在部队服役情况,建立定期走访制度,持续关怀入伍大学生士兵锻炼、成长,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帮助大学生在部队锻炼成长。要重点关心和培养退役复学的优秀大学生士兵,在学生干部培养、发展入党等方面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