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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行业职业技术鉴定

国家职业标准——琵琶演奏员

发布时间:2013-10-11 作者:[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

国 家 职 业 标 准——琵琶演奏员

(试行)

说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文化艺术类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民族乐器演奏员(琵琶演奏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社会文化艺术进步和消费观念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专业能力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社会文化艺术发展水平进行调节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演奏、教育、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与编写和审定的人员有(按姓氏笔画排序):刘德海、李光华、吴玉霞、陈音、张强、杨靖。

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批准,自2004年7月27日起试行。

琵琶演奏员

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民族乐器演奏员(琵琶演奏员)。

1.2 职业定义

从事琵琶演奏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分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琵琶演奏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琵琶演奏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琵琶演奏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琵琶演奏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琵琶演奏员(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即适用于器乐演奏的各种环境)。

1.5 职业能力特征

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听觉敏锐,具有较强的音乐表达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艺术院校,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五级演奏员不少于300标准学时;四级演奏员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三级演奏员不少于400标准学时;二级演奏员不少于400标准学时;一级演奏员不少于4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修养、琵琶演奏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艺术表现能力,掌握多种演奏技法和技巧,能够独立演奏琵琶作品,具备教学经验。培训五级、四级人员的教师最低应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人员的教师最低应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一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本专业教学工作经验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以上人员的培训机构,应组成教学小组,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组长。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琵琶演奏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1)五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艺术院校的附中毕业生、艺术专科学校的中专毕业生及具有相关学历证书者。

(2) 接受正规专业学习满3年。

(3) 参加五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在本职业工作满2年。

(5) 获得文化部门认可的区、县级比赛前十名或取得社会艺术考级七级以上证书。

2)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

(2) 取得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作满2年,参加四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艺术院校专科及以上在校学生或具有相关学历证书者。

(4) 在本职业工作满7年。

(5) 获得文化部门认可的地、市级比赛前五名。

3)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

(2) 取得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作满2年,参加三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艺术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文艺院团四级专业演奏员或具有相关资历者。

(4) 在本职业工作满1 2年。

(5) 获得文化部门认可的省、部级比赛前十名。

4)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

(2) 取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作满2年,参加二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艺术院校硕士毕业生、文艺院团三级专业演奏员或具有相关资历者。

(4) 获得文化部门认可的全国性或国际性比赛前十名。

(5) 2名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

5)一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参加一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文艺院团二级专业演奏员或具有相关资历者。

(4) 获得文化部门认可的全国性或国际性比赛前五名。

(5) 3名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演奏两部分。理论知识部分采用笔试方式,以各项目考核评定标准评分。现场演奏考核按项目进行,即:(1)规定练习曲;(2)规定乐曲,包括五级、四级和三级的视奏,分别以各项目考核评定标准评分。考核均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者为合格。二级和一级还须进行综合评审,包括采用:(1)一场不少于70分钟的专场音乐会;(2)一篇论文或一首创作作品及不少于40分钟的专场音乐会。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每个标准教室配备2名考评员。现场演奏考核,五级、四级考评人员不少于3人,三级考评人员不少于5人,二级以上(含二级)考评人员不少于7人。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三级以下(含三级)不少于60分钟.二级以上(含二级)不少于90分钟。现场演奏考核不少于20分钟。

1.8.6 鉴定场所环境条件

演奏厅不小于60平方米,有隔音环境,并配有录音设备、视奏谱台。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 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健康的审美取向,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2)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勤奋实践,勇于创新;

(3) 追求深邃的思想内涵和艺术品质,热爱艺术,爱岗敬业;

(4) 以敏锐的感知力、丰富的想象力和精湛的技艺,创造优秀艺术作品。

2.2 基础知识

2.2.1 中国音乐简史

2.2.2 外国音乐简史

2.2.3 琵琶艺术基础知识

(1) 琵琶艺术的历史沿革和发展

(2) 琵琶艺术流派的形成、特点和代表人物

(3) 琵琶的构造和发声原理

(4) 琵琶的性能和护理

2.2.4 琵琶演奏技法知识

(1) 琵琶演奏左、右手常用技法知识

(2) 琵琶演奏音色、音质的掌握

(3) 琵琶乐曲整体结构和风格把握

2.2.5 视奏知识

2.2.6 基本乐理知识

2.2.7 音乐欣赏知识

(1) 音乐美学特征

(2) 音乐作品主题

(3) 音乐作品结构

(4) 音乐欣赏方式

(5) 音乐欣赏技巧

(6) 观众心理学

2.3 相关知识

2.3.1 文化艺术法律法规知识

2.3.2 综合文化知识

2.3.3 文化艺术英语知识

2.3.4 古汉语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五级琵琶演奏员、四级琵琶演奏员、三级琵琶演奏员、二级琵琶演奏员、一级琵琶演奏员的能力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内容。

3.1 五级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能力要求 相关知识

一、演奏准备 (一)乐器选择 1.能识别各种规格的琵琶

2.能选择适合个人演奏的琵琶 1.琵琶构造知识

2.琵琶护理知识

(二)调音 能按照4.42标准独立完成调音 琵琶调音知识

(三)视奏 能视奏在两个升降号以内,含有变化辅助音,经过变化音和近关系转调的音乐片段 初级视奏知识

二、演奏 (一)演奏技法和表现手段运用 1.能熟练运用弹挑、轮指、扫拂、摭分等右手技法演奏

2.能熟练运用泛音、推拉、吟揉及5个把位换把等左手技法演奏

3.能根据小曲作品结构特点演奏作品 1.弹挑、轮指、扫拂、摭分等右手技法演奏要求

2.泛音、推拉、吟揉、换把等左手技法演奏要求

3.小曲知识及演奏要求

(二)练习曲与乐曲演奏 1.能通顺流畅地演奏本级别规定的《D调五声音阶模进练习》、《C调过弦与滚奏练习》、《泛音练习》、《摭分练习》、《D调快速练习》、《A调24种手指练习》、《G调左手技巧练习》《A调换把练习》、《D调捺、带、擞、泛音练习》、《D调推、挽、纵起、撞的练习》、《D调大跳音阶》等练习曲

2.能通顺流畅地演奏本级别规定的《大浪淘沙》、《飞花点翠》、《天山之春》、《阳春白雪》、《赶花会》、《倒垂口)、《故乡的太阳》、《浏阳河》、《瀛洲古调三首》、《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划船曲》、《英雄们战胜了大渡河》等独奏曲

3.能准确地表现乐曲的风格、内涵

4.能与其他演奏员进行合作

5.能准确理解指挥意图,并按指挥意图演奏乐曲 1.琵琶练习曲知识

2.五级练习曲训练要求

3.琵琶独奏曲知识

4.五级独奏乐曲演奏要求

5.合奏知识

6.指挥常识

三、舞台表演 (一)舞台形象设计 能根据演出形式、环境、乐曲等要求,选择恰当的服饰 1.演出服装、服饰知识

2.演出发型、化妆知识

(二)舞台艺术表现 1.能运用本级别规定技法演奏乐曲

2.能根据作品的风格、特点演奏作品

3.能做到台风端庄、大方 1.演奏技法运用要求

2.音乐作品内涵要求

3.2 四级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能力要求 相关知识

一、演奏准备 (一)乐器选择 1.能判定琵琶的音质

2.能判定琵琶的音色

3.能分析琵琶的制作特点 1.琵琶音质知识

2.琵琶音色知识

3.琵琶制作工艺知识

(二)视奏 能视奏在三个升降号以内、含有变化辅助音、经过变化音和近关系转调的音乐片段 中级视奏知识

二、演奏 (一)演奏技法和表现手段运用 1.能左、右手协调配合演奏

2.能运用右手发音力点的变化技法演奏

3.能自如运用左手换把、跳把的技法演奏

4.能运用摇指的技法演奏

5.能运用音质、音色、节奏、速度、力度等表现手段演奏曲目

6.能根据作品结构特点演奏 1.身体动作协调知识

2.左、右手协调配合要求

3.右手发音力点多变性技法演奏要求

4.左手换把、跳把技法演奏要求

5.摇指技法演奏要求

6.琵琶轮指、摇指演奏技法特点的要求

7.音质、音色、节奏、速度、力度等表现手段演奏要求

8琵琶作品结构知识

(二)练习曲与乐曲演奏 1.能通顺流畅地演奏本级别规定的《D调过弦练习》、《A调指序模进练习》、《纵横弹》、《C调六连音练习》、《C调练习曲》、《摇指练习》、《大跳练习》、《过弦练习》等练习曲

2.能运用演奏技法和表现手段演奏本级别规定的《高山流水》、《唱支山歌给党听》、《灯月交辉》、《歌舞引》、《故乡行》、《彝族舞曲》、《出水莲》、《牧场之家》、《龙船》、《新翻羽调绿腰》、《野蜂飞舞》、《春到沂河》、《月光变奏曲》等独奏曲

3.能作为乐队主要演奏员演奏指定乐段 1.四级练习曲训练要求

2.四级独奏曲演奏要求

3.演奏乐曲二度创作知识

4.乐队主要琵琶演奏员基本能力要求

三、舞台表演 (一)舞台形象设计 1.能根据演奏内容设计舞台形象

2.能根据演奏风格设计舞台形象 1.演奏内容与舞台形象设计要求

2.演奏风格与舞台形象设计要求

(二)舞台艺术表现 1.根据舞台形象要求设计演奏方式

2.能根据作品特点,运用情感等艺术表现手段,增强表现力 1.舞台形象与演奏方式设计要求

2.情感、表情等艺术表现手段与作品表现力

3.3 三级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能力要求 相关知识

一、演奏准备 (一)乐器维护 l.能判断琵琶的一般故障

2.能处理琵琶的一般故障 1.琵琶常见故障判断方法

2.琵琶常见故障处理方法

(二)演出设施使用 能适应室内舞台、室外舞台等不同演出设施要求,具备相应的应变能力 l.演出设施和应变能力要求

2.常用演出设施使用方法

(三)视奏 能视奏多种调、节拍、节奏、和弦等具有一定难度的音乐片段 高级视奏知识

二、演奏 (一)演奏技法和表现手段运用 1.能演奏不同把位的和弦

2.能运用打、带、绰、注、凤点头等技法演奏乐曲

3.能综合运用演奏技法处理“点”和“线”的关系

4.能综合运用音质、音色、节奏、速度、力度等表现手段演奏乐曲

5.能在演奏过程中,恰当处理表现手段和演奏技法的关系

6.能根据文曲作品结构特点演奏作品

7.能根据套曲作品结构特点演奏作品

8.能根据大曲作品结构特点演奏作品 1.和弦与把位的关系

2.打、带、绰、注、凤点头等演奏技法要求

3.弹拨语言“点”和“线”的关系

4.综合运用表现手段的能力要求

5.表现手段和演奏技法的辩证关系

6.文曲知识及演奏要求

7.套曲知识及演奏要求

8.大曲知识及演奏要求

(二)练习曲与乐曲演奏 1.能通顺流畅地演奏本级别规定的《C调音阶琶音练习》、《D调挑轮练习》、《多调、多节拍练习》、《摇指练习》、《分解和弦练习》、《过弦练习》、《克莱采尔小提琴练习曲》、《半轮装饰练习》、《快速摭分》、《五连音与泛音练习》等练习曲

2.能运用演奏技法和表现手段演奏本级别规定的《江南三月》、《春雨》、《塞上曲》、《寒鸦戏水》、《虚籁》、《火把节之夜》、《春江花月夜》、《渭水情》、《大阳春》、《草原小姐妹》等独奏曲

3.能准确把握乐队合奏风格 1.三级练习曲训练要求

2.三级独奏曲演奏要求

3.琵琶经典作品知识

4.中国乐队常规编制知识

三、舞台表演 (一)舞台形象设计 能根据自身条件,设计风格独特的舞台形象 1.风格独特的舞台形象设计要求

2.舞台形象设计常见误区

(二)舞台艺术表现 能根据作品特点,运用多种演奏技法和表现手段渲染作品的艺术意境 l.演奏技法综合运用知识

2.表现手段综合运用知识

3.艺术意境的基本特征

3.4 二级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能力要求 相关知识

一、演奏准备 (一)乐器选择 能按照作品风格选择适合本人使用的琵琶和琴弦 琵琶与作品风格关系

(二)演出条件设计 1.能根据演出要求提出音响设计方案

2.能根据演出要求提出舞美设计方案

3.能根据演出要求提出灯光设计方案 1.音响设计知识

2.舞美设计知识

3.灯光设计知识

二、演奏 (一)演奏技法和表现手段运用 1.能熟练演奏作品中的和弦

2. 能具备为作品编排左、右手指法和指序的能力

3.能帮助提高低级别演奏员的演奏能力

4.能运用音质、音色、旋律、节奏、速度、力度等表现手段表现乐曲

5.能指导低级别演奏员运用音乐表现手段演奏乐曲

6.能根据武曲曲式结构要求演奏作品

7.能根据协奏曲曲式结构要求演奏作品

8.能根据作品风格特点、曲式结构等创新演奏技法 1.和弦知识

2.指法、指序编排知识

3.对低级别演奏员演奏技法的指导原则

4.音质、音色、旋律、节奏、速度、力度设计知识

5.对低级别演奏员表现手段的指导原则

6.武曲知识及演奏要求

7.协奏曲知识及演奏要求

8.演奏技法创新要求

(二)练习曲与乐曲演奏 1.能准确流畅地演奏本级别规定的《A调音阶琶音练习》、《流浪者之歌》(片段)、《C调泛音练习》、《A调和弦练习》、《春天》、《E调过弦练习》、《反正弹练习》、《一指禅》(二、三、四段)等练习曲

2.能熟练运用演奏技巧演奏本级别规定的《老童》、《狼牙山五壮士》、《十面埋伏》、《陈隋》、《点》、《阳光照耀着塔什库尔干》、《平沙落雁》等独奏曲

3.能运用协奏技法演奏《祝福》、《花木兰》等协奏曲

4.能准确演绎经典作品风格和内涵

5.能在乐曲演奏过程中表现出自己的演奏风格

6.能在重奏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合作能力 1.二级练习曲训练要求

2.二级独奏曲目演奏要求

3.琵琶演奏风格构成要素

4.琵琶重奏知识

5.重奏意识培养方法

6.重奏默契和配合要求

三、舞台表演 (一)舞台形象设计 能根据演出要求和乐队特点,设计乐队整体舞台形象 乐队整体形象设计知识

(二)舞台艺术表现 能在演奏过程中表现出对作品的独特理解力和再创作能力 1.独特理解力要求

2.再创作能力要求

四、改编创作 (一)配器 1.能编写16小节的伴奏乐段

2.能为改编创作的乐曲配器 1.伴奏技法知识

2.配器知识

(二)演奏曲目创作 能采用民族词式创作32小节以上的主调音乐 民族凋式创作知识

五、指导与培训 (一)专业指导 l.能就琵琶演奏中出现的一般专业问题对有关人员进行指导

2.能就琵琶作品的音乐理解和艺术表现对有关人员进行指导 专业指导原则

(二)专业培训 l.能制订琵琶专业培训计划

2.能讲授本级别以下琵琶演奏员的知识和技能 1.培训计划制订方法

2.琵琶演奏员培训方法和训练要求

3.5 一级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能力要求 相关知识

一、演奏准备 演出条件评估 1.能根据演出要求对音响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调整意见

2.能根据演出要求对舞美设计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调整意见

3.能根据演出要求对灯光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调整意见 1.音响效果评估方法

2.舞美设计效果评估方法

3.灯光效果评估方法

二、演奏 (一)演奏技法和表现手段运用 1.能为大型乐曲编排合理、独特的指法和指序等演奏技法

2.能为大型乐曲设计综合表现手段

3.能用独创技法演奏琵琶新作品

4.能根据作品风格特点、曲式结构对演奏技法的创新进行指导 1.大型乐曲演奏技法编排知识

2.大型乐曲综合表现手段设计知识

3.琵琶新作品演奏技法创新要求

4.演奏技法创新指导原则

(二)练习曲与乐曲演奏 1.能准确流畅地演奏本级别规定的《音乐会练习曲》、《泛音练习》、《D调音阶琶音练习》、《无穷动》、《挤不进》、《土耳其进行曲》、《婚礼进行曲》、《a小调练习曲》等练习曲

2.能熟练运用演奏技巧演奏本级别规定的《霸王卸甲》、《天鹅》、《春蚕》、《汉宫秋月》、《月儿高》、《诉》等独奏曲

3.能熟练运用演奏技巧演奏《草原小姐妹》、《春秋》、《梁山伯与祝英台》等协奏曲

4.能形成自己独特鲜明的演奏风格,并用自己的演奏风格阐释经典作品

5.能对乐队重奏、协奏的演奏能力的培养进行指导 1.一级练习曲训练要求

2.一级独奏曲演奏要求

3.演奏风格的形成与思维方式的关系

4.独奏、重奏、协奏等综合能力的培养方法

三、舞台表演 (一)舞台形象设计 能根据演出要求和乐队特点,对乐队整体舞台形象进行评估 乐队整体形象评估要求

(二)舞台艺术表现 l.能对作品演奏的独特理解力进行评估

2.能对作品演奏的再创作能力进行评估 1.独特理解力评估要求

2.再创作能力评估要求

四、改编创作 演奏乐曲创作 能采用不同调式创作32小节以上的乐段 琵琶演奏乐曲创作知识

五、指导与培训 (一)专业指导 能对各级别演奏员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琵琶演奏业务工作指导方法

(二)专业培训 1.能编写技术培训讲义

2.能对各等级演奏员进行培训 培训讲义编写方法

4. 比重表

4.1 理论知识

项 目 五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 5 5 5 5 5

基础知识 35 30 15 10 5

相关知识 演奏准备 10 10 10 5 5

演奏 45 50 60 55 55

舞台表演 5 5 10 15 15

改编创作 5 5

指导与培训 5 10

合 计 100 100 100 100 100

4.2 专业能力

项 目 五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专业能力 演奏准备 30 15 10 5 5

演奏 60 70 70 70 65

舞台表演 10 15 20 15 15

改编创作 5 5

指导与培训 5 10

合 计 100 100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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