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

通知公告

中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纪律检查 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来源: 阅读: 2020年09月28日

各单位、各部门:

《中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经学院纪委会研究通过并报党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28日

 

 

 


中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中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纪委)的集体领导作用,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中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以下简称“纪委全委会”)。

第三条 纪委全委会由全体纪委委员组成,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学院纪委的决策机构,讨论决定学院纪委工作重大事项。

第四条 纪委全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所讨论、研究、决策的问题,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

第二章  议事程序

第五条 纪委全委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2次,如遇特殊情况,纪委书记认为必要或者经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纪委全委会。

第六条 纪委全委会由纪委书记召集并主持;纪委书记因故缺席,由其委托的纪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七条 纪委全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纪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表决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可召开。

第八条 纪委全委会会议议题根据工作需要和纪委委员的提议,由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综合,在征求纪委委员意见后报纪委书记确定。议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动,不得临时动议。

会议议题确定后,学院纪委办公室应做好充分准备,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和上会材料(有保密需要的除外)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以其他形式通知应出席会议人员。对重大议题,应事先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咨询论证,形成建议方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再提交纪委全委会议讨论决定。

第九条 根据会议议题和事项,可邀请有关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或人员列席纪委全委会,并提前通知参会。列席会议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列席会议人员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

第十条 各位委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须向纪委书记请假并说明原因。会后,学院纪委办公室要及时向缺席人员通报会议情况。

第十一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按要求存档备查。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十二条 纪委全委会主要研究讨论或决定以下重要事项:

(一)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纪委、学院党委有关文件、指示、决定、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确定贯彻实施的意见、办法和措施;

(二)审议通过学院纪委的重要决议、决定、工作报告以及向学院党委、上级纪委的重要请示、报告和答复;

(三)研究审定学院纪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计划措施、工作总结以及相关工作制度,做出专项工作部署;

(四)研究分析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作风建设、警示教育以及政治生态建设等有关方面工作情况,向学院党委、行政提出意见建议;

(五)听取重要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审查调查情况汇报并确定下一步工作措施,按党章规定及工作权限,研究对有关党组织或党员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实施问责等有关事宜,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六)听取党员申诉的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处理意见,审议申诉案件复查复议结果,保证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七)讨论研究学院党委直属党组织关于纪律检查工作重要事项的报告和请示,提出处理意见;

(八)研究讨论学院纪委自身建设的有关重要事项;

(九)需由纪委全委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议题审议

第十三条 为提高会议效率,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纪委委员应于会前认真阅读会议材料,思考研究会议议题;讨论议题时,应由相关人员作出说明,并提出具体意见;研究审议时,纪委委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独立地发表意见。

第十四条 纪委全委会应做到有议有决,对决策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讨论不成熟的问题,纪委书记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暂缓决定的意见,并将不同意见记录在案,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或向学院党委、上级纪委汇报请示后再行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纪委全委会进行表决时,根据不同议题和情况,可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各位委员都应发表同意、不同意、保留意见或缓议等明确意见,纪委书记“末位表态”。相关意见应如实记录,以备查考。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会议列席人员没有表决权。会议的决定或决议,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

第五章  决议执行

 第十六条 纪委全委会决定事项由纪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分工应由其他部门、单位处理的事项,由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通知并做好相应的督办和检查工作。学院纪委办公室应及时向纪委书记报告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  纪委全委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学院纪委全体委员及学院纪委办公室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如遇新情况、新问题确需变更、调整原决议或决定的,应根据决策程序经纪委书记同意后重新提交纪委会议复议。

第十八条 纪委全委会议定事项中特别重要或复杂案件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应及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议定事项中需报请学院党委或上级纪委批准办理的,必须报经学院党委或上级纪委批准后再行办理。

第十九条  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纪委全委会决策又无法立即召开纪委会议讨论研究的,可由纪委书记授权纪委办公室处置,事后及时向纪委会议报告。

  第五章  议事纪律

第二十条 纪委全体委员对纪委全委会作出的每项决定、决议或通过的工作事项都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对会议的决议和决定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因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的,可建议纪委书记提交下次纪委全委会讨论决定,亦可向学院党委或上级纪委反映;在纪委全委会没有作出新的决定和决议或学院党委、上级纪委未改变原决定和决议之前,应执行已作出的决定和决议,不得有任何与会议决定和决议相违背的言行。

第二十一条 纪委全委会实行回避制度,讨论的议题如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时,有关与会人员应当主动回避。

第二十二条 纪委全体委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泄露纪委全委会的内容。一旦发生失密、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由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9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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