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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3-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12-10 17:13:2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及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编制了本院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以及本年度信息公开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等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义,请联系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电话:0311-86045908)。

一、工作概述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注重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校内积极发挥学院校园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窗口和主渠道作用,结合校园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站等方式及时公开信息。

与此同时,为让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了解学院信息,学院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通过官网、官微、校内公示牌、《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报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年度经费统计报表》等,将学院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目标等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本年度,通过学院新闻网主动公开信息251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8条,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推送新闻稿件和线索,获得省内外各类新闻媒体刊发我院信息总计90条,其中既包括宣传学院各方面事业发展的新闻,也包括发布有关我院办学治校的重要信息。通过专访、外宣稿件、专家文章、网络互动等多种方式对学院工作进行了充分报道,扩大了媒体覆盖面、报道深度和持续时间。

2、主动公开信息渠道

一是依托校园网及微信平台等载体,通过发布学院新闻报道向校内师生、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院对外信息公开的主要窗口,也是最重要的途径。

二是召开教职工大会、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各类座谈会及工作协调会等有关会议发布学院工作安排、每学期工作目标与思路、上级部署的工作或任务、处理及回复各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是通过印发学院相关文件,主要包括会议纪要、通知、简报等及时公开院内的相关信息。

四是通过校园广播站、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等形式面向校内师生公布信息。

五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加强媒体联络与对外宣传,如得到《中国文化报》、《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等省内外主流媒体有关工作报道。

3、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学院主动公开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1)学院帮困助学、建档立卡、奖助贷、勤工助学、奖励处罚、荣誉申报、就业指导与服务等信息;(2)教职工、学生党员发展公示信息;(3)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岗位设置等相关信息;(4)学生、教职工的饮食服务,后勤保障、保卫等相关信息;(5)院内各级各部门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

如,学院每年的国家奖助学金,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评比后,全部在学院校内公告栏和各系公示,每一个家长或师生都可对公示的获奖提名者提出异议,并向学院反映。本年度,全院共有623名学生获得学院一、二、三等奖学金,157名学生获评优秀学生干部,302人获评三好学生,170人获得专业单项奖,22人获得文化单项奖,共计发放校内奖学金32.05万元;总计2410人次获评大中、专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发放奖助学金约488.86万元。

在招生工作中,学院及时将有关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在学院官方网站、招生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以及《招生指南》上公示。同时注重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在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高考平台、河北新闻网、河北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北高职单招网等平台,以及QQ在线解答作咨询指导;积极组织到石家庄、保定、衡水、邯郸等地组织专题招生咨询会,与考生面对面咨询。为确保中职招生的公平公正,学院继续采用“考评分离”的考评方式,主动要求纪委全程参与,严格监督招生过程,受到社会的好评与欢迎。学院2024年高职录取800人,中职录取116人,“3+2”转段815人,录取计划完成率100%,在河北省高考专科提前批共录取考生340人,其中,声乐类最低投档成绩为415.825分,器乐类最低投档成绩为417.663分,舞蹈类最低投档成绩为436.75分,美术类最低投档成绩为401.25分,中外合作办学最低投档成绩为401.25分;在河北省高考普通专科批录取考生中,物理科目组合最低投档成绩为397分,历史科目组合最低投档成绩为358分。在学院招生及录取工作中未发现违规事件发生。

学院在人事招录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执行,通过省人社厅官网、学院官网等渠道,积极向社会公开招录计划、考生成绩、体检及政审、拟录用人员等信息,2024年11月完成新招录人员4人。

4.关于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学院对教育教学经费予以纳入预算管理,保证教学运行经费的使用。每年初,学院财务处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对日常教学经费、教学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用等费用项目共同编制本年的预算,并在年末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提交学院党委会审议。年度财务预决算信息每年都在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公开并按要求在学院网站公布。

学院财务信息通过填报《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报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等向全社会公布公开,《年度经费统计报表》通过教代会向全院公开,每年编制财务报告,并由主管财务工作院领导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支出情况汇报。

按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年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接受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教育收费项目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并通过学校官网、招生简章、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新生报到需知》、制作校内公示牌等方式向全社会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本年度,学校没有发生因收费问题受到学生和家长举报的事。

此外,学院主动公开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以及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本学年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咨询电话较多,但未收到受理或答复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

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等信息,按照规定不予公开。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针对干部任免,职称评审等教职工关心的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及时通过信息门户网站、召开会议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让广大教职员工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展。针对人员招聘、招生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我院及时通过学院校园网、微信平台等进行信息公开和互动沟通。

学院也十分重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评议,通过内部监督机构、受理投诉电话等形式,把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交给群众监督与评价,认真听取接受群众意见。本学年,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支持和肯定,评议较好。

五、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3-2024学年,学院未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投诉、举报、复议与诉讼。

六、学院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学院尚未建立专门的信息公开网站,缺乏专门负责信息公开的部门和人员;此外,部分教职工对信息公开关注热情不够高,对事关学院发展的重要政策制定、项目经费使用等缺乏了解。

今后,我院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的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上级指导下,通过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主动公开内容和范围,进一步提升我院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高师生认可度与关注度。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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