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艺新闻 >> 正文

学院团委荣获2016年度“省直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称号

发布日期:2017-06-08 14:33:1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日前,共青团河北省直机关工委下发《关于表彰2016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我院团委被授予“省直五四红旗团委标兵”荣誉称号学院艺术教育系团总支、美术系团总支获得“省直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美术系教师张聪亚荣获“省直优秀团干部”;美术系教师张磐荣获“2016年度省直青年岗位能手”;我院学生刘泊琳、刘佳荣获“省直优秀共青团员”。

2016年,我院团委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和价值引领工作,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加强学生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团员先进性教育,深化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工作,学院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上一条:河艺赣剧班三年学艺结业 “非遗”剧种后继有人 下一条:庞彦强院长深入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基地开展调研

关闭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 邮编:050011  招生电话:0311-86665001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版权所有冀ICP备05003387号 公安备案130102020018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