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学生处组织召开了违纪学生解除处分评审会议,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学生处相关老师、违纪学生所在系学管副主任、辅导员及违纪学生本人。
本次解除处分评审会议本着教育学生,同时给予学生改正错误机会的原则,首先由违纪学生自述解除处分申请,然后由辅导员提供鉴定意见,最后由学生处老师和各系学管副主任、辅导员进行评审。
经会议评审研究,提交解除处分申请的12名同学所受处分均已满一年,且其综合表现已符合解除处分的要求,最终决定解除对该12名同学的处分。
会上,学生处负责人郝端勇肯定了这些同学争取解除处分的积极表现,并指出通过召开解除处分评审会议,加强了对学生的规章制度教育,进一步提升了违纪学生思想认识,同时也起到了警示教育普通学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