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学生处组织召开了违纪学生解除处分评审会议,各系学管副主任、辅导员、违纪学生及普通学生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次评审会议本着教育学生,同时给学生以改正错误的机会的原则,首先由违纪学生自述解除处分申请,然后由辅导员鉴定其改正表现,最后由学生处负责人和各系学管副主任总结评审结果。
经会议评审研究,鉴于提交解除处分申请的36名同学所受处分均已满一年,且其综合表现已符合解除处分的要求,最终决定解除对该36名同学的处分。
通过召开解除处分评审会议,既达到了让违纪学生进一步认识错误、反思错误同时改正错误的目的,同时也起到了警示教育普通学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