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蕙蘅被确定为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发布日期:2012-06-21 14:31:43 发布者: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浏览次数:[]
近日,我院戏剧系主任彭蕙蘅被河北省文化厅确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河北梆子)代表性传承人”。
彭蕙蘅,国家一级演员,著名河北梆子表演艺术家,第十三届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中共十六大代表,第八、九届省政协委员,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河北省青年联合会委员,省文联委员。少年学艺时曾受到贾桂兰、刘香玉、郄承鸾等老艺术家的亲授,后拜著名河北梆子艺术家齐花坦为师,主工闺门旦、花旦。她扮相俊美,文武兼备,表演细腻传神,嗓音甜美柔润,主演了《美狄亚》、《宝莲灯》、《窦娥冤》、《蝴蝶杯》、《花木兰》、《洪湖赤卫队》、《杨门女将》、《打神告庙》、《武松杀嫂》、《辛安驿》等剧目,深受国内外观众的赞誉。2002年底彭蕙蘅由省河北梆子剧院青年团调到我院工作,10年教学生涯,她倾心传授,精心育人。教学之余,她一直坚持有关河北梆子艺术剧本、声腔、流派等方面的系统整理和发掘工作,一种难得的艺术自觉推动着她对河北梆子进行更高位的审视、思索和探求。彭蕙蘅说,她会在河北梆子艺术传承和发展的道路上不懈追求,为着自己骨子里的热爱,也为着生长在自觉土壤里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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