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发布日期:2021-10-05 17:21:42  发布者:[]

第一条  为使师生员工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有序地灭火扑救和人员疏散,伤亡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行动指挥领导小组,下设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等工作小组,负责指挥灭火和疏散的演练工作。

第三条 后勤管理处安全工作科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根据上级要求和学院实际,拟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条  演练的总协调部门为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部门为后勤管理处安全工作科,协助部门为学生处和各专业系。

第五条  消防演练时应设置明显标识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六条 按照预案组织实地演练,并在演练后及时总结,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并不断完善。将演练行动形成演练习惯,每学期至少演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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