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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17  浏览次数:[]   来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河北艺校”)非涉密信息系统机房管理,保证机房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机房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各部门,针对非涉密信息系统所在机房的人员和物理环境安全管理,用于规范机房运维工作。

第三条人员

1、涉及机房运维工作的内部员工。

2、第三方技术服务供应商的人员。

3、其他涉及人员。

第四条物理环境:所有由河北艺校负责运维的XXXX非涉密信息系统机房。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机房由机房管理员进行管理,负责机房各项具体工作,机房设置值班人员,负责每日机房巡检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与机房运维工作相关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必须配合机房管理员的机房管理工作。

第七条职责说明

一、机房管理员

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的职责包括:

1、根据信息安全策略的要求,落实机房安全工作,确保机房的物理环境安全。

2、负责对机房进行安全巡检记录的检查,发现安全问题时,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员及相关人员并进行问题的处置。

3、负责管理机房出入权限,定期检查机房进出日志,落实机房的物理访问控制。

4、负责机房硬件设备的进出管理。

5、负责组织相关厂商对机房基础设施进行定期巡检工作,并将巡检报告进行归档。

6、负责《机房人员出入登记表》、《机房设备出入登记表》及《机房运维巡检表》等重要记录的归档和检查。

二、机房值班人员

机房值班人员负责机房每日的巡检和维护,其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机房的每日巡检工作,填写《值班日志》和《机房运维巡检表》。

2、负责《机房人员出入登记表》、《机房设备出入登记表》的记录。

3、及时通报并协助机房管理员处置发现的故障和安全问题。

第四章机房管理要求

第八条机房环境安全

1、机房门窗要严密,室内要防尘和保持清洁,布线和物品摆放要整齐。

2、机房的温度应保持在20±5°C,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0—75%。

3、机房要有良好的防静电措施,如防静电地板等。

4、机房区域内严禁吸烟,不得将食物和水带入机房。

5、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携带磁盘、移动硬盘、U盘、便携式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等进入机房。

6、机房禁止堆放备件、仪表、杂物等。

第九条机房人员出入管理

1、所有人员进入机房,均须在《机房人员出入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2、需要进入机房进行系统安装、调试等工作的,相关工作负责人需要填写《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进行系统安装、调试等工作申请表》,并由负责相关工程项目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凭此表进入机房。

3、进入机房的外单位人员由项目所属部门人员全程陪同,同时在工作现场必须服从机房值班员的管理。

第十条机房设备出入管理

1、所有人员除工作需要并办理设备出入机房的手续外,不得随意将设备或相关组件搬进或移出机房。

2、设备或相关组件进出机房前,必须填写《机房设备出入登记表》,并经运维工作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将设备或相关组件搬进或移出机房。

3、应在设备进入机房之前进行检查,如发现外观明显破损、不符合防磁、防潮、防辐射的要求以及有异味的设备不得进入机房。

4、设备出入机房过程中需要机房管理员全程陪同直至完成。

第十一条机房参观管理

1、参观需求部门需提前确定参观日期、时间、人数,并填写《机房参观申请表》,经运维工作分管领导审批。

2、进入机房参观必须有陪同人员全程陪同,由指定的接待人员带领方可进入机房。

3、进入机房参观人员须按照要求进行机房出入登记。

4、进入机房参观人员须遵守机房内安全管理规定。

5、进入机房的参观人员未经许可禁止自行接触设备、拍照或摄像。

第十二条机房施工随工管理

1、建设项目进入机房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填写《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进行系统安装、调试等工作申请表》和《机房施工安全协议》,并提交运维工作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2、施工人员进入机房须填写机房出入登记,同时按要求填写机房作业记录。

3、所有机房工程需有项目建设单位人员随工,随工人员负责施工期间的内部协调和施工过程安全监督。

4、施工人员只能在指定区域施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非指定工作区域。

5、施工人员严禁在机房施工现场吸烟,不得在机房的任何地方睡觉及躺卧,施工人员不得动用与项目无关的机房设施。

6、施工人员如因施工管理不善而造成机房设施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7、待安装的设备须在机房外指定区域拆除包装后方可进入机房,如当日无法拆除,必须存放到规定地点。施工垃圾应每日进行清理。

8、在机房内未经机房管理员批准,不得实施带有刺激气味的工作,如喷漆,打胶等。

9、清洁机房现场和设备时,必须在随工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

10、施工人员在施工前须根据工程情况布置适当防护设施,保障施工安全。

11、在进行关键操作时,须经随工人员许可并在随工人员监督下严格按照专业规程进行。

12、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现场施工监督管理,施工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牵头处理。

第十三条机房安全用电管理

1、用电人员须落实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现场用电条件,用电设备满足用电条件后,须在机房管理员的监督下方可加电。

2、机房内用电设备安装时,必须经过机房管理员的实际勘查,经认可后方可实施。

3、如发现待安装的用电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机房管理员有权中止实施。

4、机房工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总开关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和步骤,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灭火。

5、如遇到大楼停电,应及时向物业部门询问,并向运维工作分管领导报告情况。如获知能在UPS供电时限内恢复供电,可不作任何处理,但应密切关注UPS的工作情况。否则应及时通知相关业务部门,提前正确关闭相关服务器及其他用电设备。

第十四条机房消防管理

1、机房管理员应懂得防火知识,掌握灭火常识,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责任,会扑救初起火灾。发生火灾会报警,会组织所有机房人员及时疏散。

2、机房必须安装自动消防灭火系统和移动灭火器。

3、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4、非专业维护人员不得操作机房内专用消防设施。

5、机房发生火灾时,应立即与消防值班室联系并向运维工作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如火势较小,应立即使用移动灭火器灭火,否则应在自动消防系统启动前切断机房总电源并撤出所有人员。

第五章机房值班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到岗或临时离岗,须经机房管理员同意,并安排他人代班。

第十六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严格遵守机房安全运行相关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关闭或变动机房内设备,不得随意改动系统配置或数据,不得随意安装各类软硬件。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检查并核实机房进入审批手续后,方可允许他人进入机房并详细记录出入信息。值班人员应监督进入机房人员的具体操作情况。

第十八条值班人员每天对机房进行巡检,主要查看各网络设备、服务器、空调、UPS、配电柜、消防设备有无异常情况、指示灯是否正常有无报警,并认真填写《机房值班日志》和《机房运维巡检表》。

第十九条值班人员在发现故障后应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及时向机房管理员报告。

第二十条值班人员应妥善保管机房钥匙、门禁卡,不得随意交与无关人员。

第六章相关文件

第二十一条与本制度相关的其他文件及表单包括:

1、《机房参观申请表》

2、《机房设备出入登记表》

3、《机房施工安全协议》

4、《机房运维巡检表》

5、《机房值班日志》

6、《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进行系统安装、调试等工作申请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每年统一检查和评估本制度,并做出适当更新。在业务环境和安全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也将对本制度进行检查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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