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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场地使用及管理规定

来源:houwenzheng | 作者:教务处 | 发布时间:2013-03-08 | 栏目:其它制度 | 点击:
学院的教学场地是学院的教学资源,为了有效、合理地使用教学场地,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此规定。
一   总则
(一)教学场地由教务处统一管理,责任系部班级具体负责日常维护。
(二)教学场地只能由各系部在学院课程表安排的时间内使用,其他情况必须先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应注意教学场地内设施的安全使用,如果出现故意破坏而造成设施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
(四)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私自拆卸、移动室内任何设施。
(五)如在使用时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六)遵守上下课时间,严禁携带食物及其它非学习用品进入教室;要保持教室安静,不得打闹、喧哗;上课期间请关闭通讯设备,以免影响教学。
(七)爱护公物,禁止在讲台、黑板、桌椅、门窗、墙壁等处乱写、乱画、乱刻。
(八)注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严禁堆放垃圾,严禁吸烟,严禁随地吐痰。
(九)上完课后,教师需组织学生整理好教学场地内相关设施,值日生负责搞好场地卫生,切断电器所用电源并锁好门窗。
(十)注意防火、防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场地安全。
二 分则
(一)排演场的使用及管理
1 .使用排演场,需报教务处批准,并对排演场的卫生和安全负责。
2 .各专业系在排演场上课、排练,不得随便使用舞台上的固定设施(如灯光、音响、幕布、吊杆等)。如有需要,必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使用。
3 .专业人员用完灯光、音响、幕布、吊杆等设备后,须采取保管措施,如装箱、罩盖等,布景、道具要排放整齐,防止发生意外或丢失。
4 .演出、彩排时不得在场内大声喧哗,不得蹬踏座椅,不得从舞台两侧上下台。
(二)画室的使用及管理
1 .学院画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美术系指定责任班级负责具体维护。
   2. 画室内教学设备及物品不准随意移出。
   3. 严禁用绘画颜料乱甩乱画。
4. 各责任班级负责本班画室内物品的清洁及保养等工作。
(三)电钢琴教室的使用及管理
1 .师生必须穿鞋套方能进入电钢琴教室上课。
2 .严禁用湿手、湿布接触琴面。  
3 .上课实行定机定人、定责管理,学生必须在授课教师的指导下使用电钢琴。
4 .学生不准擅自动用教师主控琴及电脑等设备。
5 .下课后,由授课教师负责检查电钢琴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演播室的使用及管理
1 .演播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传媒系负责日常管理维护。
2 .演播室内电教设备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3 .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认真操作,因违章操作而导致设备损坏,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 .使用演播室,应提前在传媒系预约登记,注明使用人、使用时间、工作内容以备查,经传媒系统筹安排后方可使用。
5 .学生进入演播室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操作教育。进入演播室后,教师不得离开学生,以确保学生安全。  
(五)摄影摄像实验室的使用及管理
1. 教师上课必须提前到场做好准备,临时改用的设备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实验室。
2. 教师上课时,应熟练运用所操作设备,讲解使用时要规范。学生在操作时,教师必须在场。
3 .学生在进行操作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上课前不得动用实验室的器材,在教师做出讲解和实验安排后才能进行实验项目。
4 .摄影器材属于精密仪器,如出现由于操作不当或故意破坏而造成设备仪器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和处罚。
5 .灯具的使用,应在确保其开关关闭的情况下接通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先关闭机器再关闭总电源。
6 .使用地面拍摄台时必须穿鞋套,鞋套由使用者自备。
7 .下课后,教师要认真填写实习记录表,检查实验室安全,在学生完全离开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8 .需要借用摄影器材的部门或教师,要填写学院设备外借管理登记表。
9 .注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干燥。
10 .因不遵守上述条款而产生的事故,实验室将不承担责任。情节严重者和累计三次违规者,教务处有权终止其本学期进入实验室实习的权利。
(六)电教室的使用及管理
1 .电教设备要定期清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 .授课教师应按授课计划授课。如临时使用,需报教务处批准。
3 .电教器材只供本校教学活动使用,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占用,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4 .坚持器材进出、借还、损耗登记,严格执行损坏、遗失赔偿制度。
5 .非本室人员不得动用室内设施,不得干扰正常教学工作。
(七)文化教室的使用及管理
1 .如需占用、借用文化教室,须报教务处批准,使用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调整、转让和私自占用。教室租赁和外借须经主管院长批准,由教务处具体安排。
2 .文化教室内的设备均由使用班级负责维护。      
3 .室内教学设备、物品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4 .未经教务处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门锁。
5 .教务处、学生处及责任系对教室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报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八)微机教室的使用及管理
1 .教务处负责设备硬件维修、更换,责任系部或授课教师负责硬件日常维护、软件安装使用。
2 .授课教师负责开机检查所有设备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为保证设备正常使用,非上课时间一般不得上机。    
4. 必须穿鞋套方能进入微机教室上课,学生上机实行定机定位、定人定责,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其他微机。
5 .上机人员要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改动或破坏他人作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 .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启动室内教学设备,不得打开机箱、拆装设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 .未经允许,学生个人磁盘一律不准使用,必须使用时由教师统一进行杀毒。
8 .严禁在微机上玩游戏。
(九)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及管理
1 .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严禁拆卸机器、修改系统设置。
2 .为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传播,严禁学生使用外来存储介质(如磁盘、光盘等);如需使用,必须提前进行病毒排查,在无病毒的情况下,经教师同意后方可使用。
3 .严禁移动多媒体讲台,以防止电线、电缆损坏。
4 .使用遥控器关闭投影机后,必须等待风扇停止工作,约3至5分钟后,方可关闭外部电源。
三   附则
(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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