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艺院纪监[2015]2号
关于转发《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
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教办[201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守教育收费纪律,坚决纠正各种违规收费和办学行为,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意识,学院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附:《河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
年9
月15
日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doc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