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戏曲表演)项目京津冀“河北梆子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能传承班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0-09-03  本文作者:戏剧系

一、项目概述:

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戏曲表演)建设是打造戏曲人才培养高地、建设高水平高职院校的重要基石。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创新行动计划“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戏曲表演)”建设,将集“河北梆子人才培养、河北梆子艺术研究创作、传统剧目挖掘整理”于一体,既是对河北梆子“角”材的培养模式的探索,又通过培养、创作、演出,使河北梆子在演出实践中得到活态传承和保护。通过对河北梆子文化遗产进行挖掘和整理,活态传承,守正出新,抢传抢学,规范河北梆子各行当的剧目教学,为河北梆子教学提供完整的演出视频资料,积累艺术教育素材,在河北梆子艺术传承中积极开展思政教育,更好服务于河北省文化强省建设。深挖河北梆子地方戏优势,加强社会服务,助力基层文化振兴,助力河北文旅产业发展,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传承中国共产党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固定项目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戏曲表演)的建设要求,就河北梆子表演专业的传承与创新,开展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工作:创新探索“现代师徒制”,培养新型戏曲人才;开办名家培训班,开展流派艺术的教学与传承工作;转变传统教学方式方法,创建新型教学实践体系;传承、保护“非遗”项目,多项结合,搭建新平台,促进教学改革,注重立德树人,加强课程思政,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

二、培养概况:

1.项目主办单位: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2.培训对象:在京津冀范围内招收各专业院团、民营院团以及各戏校等机构的在职人员或学生,学员需具备一定的河北梆子表演基础以及相关工作经验(长期从事河北梆子表演的人员优先;有主演作品或获奖的、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河北梆子表演青年人才优先),热爱戏曲艺术,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精神。

3.培养方式:线上授课与线下集中授课相结合

4.培养人数:20人

5.培训时间:2020年9月至12月

6.培训地点:石家庄·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三、招收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艺术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2.年龄不超过45岁,诚实守信,未受过重大处分。

3.凡是具备上述条件的,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均可申报。

四、教学计划

1、学习板块:研读剧本、角色分析、合课排练、响排。

3、挑选优秀学员响排,公开汇报并录制视频。

五、主要授课专家教师

梅花奖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河北梆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彭蕙蘅主持并任教,同时拟聘河北梆子老生“麒麟童”雷保春老师,作为“‘京津冀’河北梆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班”授课专家,梅花奖获得者、国家一级演员邱瑞德,国家一级演员刘海军作为本次培训专家授课。

六、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戏曲表演)项目,培训期间的经费支出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条例执行。项目进行期间,学员学费全免,食宿自理,培训期间由于个人原因所产生的其他费用自理。

七、教学管理

学员在校集中培训期间遵守学院管理规定。学员要遵守河北艺术职业学院防疫领导小组有关管理规定,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八、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

本招生简章将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戏剧系官网公众平台发布,报名表可登录邮箱deybmb@126.com(密码2017dey)下载。并将报名表发回此邮箱。也可电话咨询报名。

2.提交材料

1)如实填写“京津冀“河北梆子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能传承班”报名申请表(登录上述邮箱下载)。

2)学员本人最后学历证明、身份证、近期蓝底1寸电子版照片。

3)连续14天健康码打卡绿码以及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

3.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至14日。

十、录取方式

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审核后择优录取。录取学员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届时请报名学员注意接收,并于指定日期到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报到。收到录取通知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十一、说明

主办单位对学员本次培训中的表演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报名学员,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所有。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处:戏剧系办公室

咨询电话:0311-86665011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050000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2020年9月2日


下一条:国家艺术基金2017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河北梆子《窦娥冤》青年表演人才培养”学员名单

关闭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 邮编:050011 电话: 0311-86665011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版权所有 冀ICP备0500338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