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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行业职业技术鉴定

国家职业标准 ——流行唱法演员

发布时间:2013-10-11 作者:[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

国 家 职 业 标 准——流行唱法演员

(试行)

说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文化艺术类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歌唱演员(流行唱法演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社会文化艺术进步和消费观念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功能、工作内容、专业能力要求和相关知识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专业能力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社会文化艺术发展水平进行调节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舞台演出、教育、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5个等级,每个等级均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鉴定比重表4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与编写和审定工作的人员主要有(按姓氏笔画排列):丁丹、王傅林、朱明瑛、吕树、宋小明、陈哲、钟立民、侯牧人、解承强。

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批准,自2006年4月2日起试行。

流行唱法演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歌唱演员(流行唱法演员)。

1.2 职业定义

运用流行音乐演唱方法及风格,从事舞台、传媒、录音演唱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5个等级,分别为:五级流行唱法演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流行唱法演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流行唱法演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流行唱法演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流行唱法演员(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较高的从现实生活中提取丰富素材的能力;具有较高的运用语言、声音、动作、表情等手段有效地进行流行音乐演唱的能力;有较好的空间想象能力;有一定的辨别色彩的能力;根据视觉信息和表演的需要,有较高的熟练、准确、稳定地运用形体动作完成演唱的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艺术院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五级流行唱法演员不少于320个标准学时,四级流行唱法演员不少于320个标准学时,三级流行唱法演员不少于240个标准学时,二级流行唱法演员不少于180个标准学时,一级流行唱法演员不少于120个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修养、声乐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艺术表现力,掌握全面的声乐演唱技巧,具备教学经验。培训五级、四级流行唱法演员的教师最低应取得三级流行唱法演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培训三级流行唱法演员的教师最低应取得二级流行唱法演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培训二级流行唱法演员的教师应取得一级流行唱法演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培训一级流行唱法演员的教师应由具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专业委员资格的人员担任,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7.3 培训场地设备

1) 教学场地

标准声乐教室,具有采光、通风良好条件。

2) 教学设备

音响、钢琴、桌椅;设有基本灯光的小型舞台。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流行音乐演唱专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1) 五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艺术院校附中毕业、艺术专科学校中专毕业,并取得相关学历证书。

(2) 在本专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 参加本专业五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获得政府文化部门认可的县级以上比赛前三个级别奖项。

2) 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音乐院校或普通院校艺术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

(2) 取得本专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

(3) 参加本专业四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获得政府文化部门认可的地市级以上比赛前三个级别奖项。

3) 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音乐院校或普通院校艺术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证书。

(2) 取得本专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

(3) 取得本专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满2年以上,参加本专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5) 获得政府文化部门认可的省级以上比赛前三个级别奖项。

4) 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专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

(2) 取得本专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以上,参加本专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获得政府文化部门认可的部级、全国一级协会、学会举办的全国性年度原创歌曲排行榜前三名或最佳新人奖者。

5) 一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专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2) 取得本专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参加本专业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获得政府文化部门认可的部级、全国一级协会、学会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及参加国际比赛前二个级别奖项,或获全国年度最佳歌手奖项。

(备注: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员及海外归国专业人员,经专家委员会推荐,并报文化部人事司批准,申报考级时可越一级报考。)

1.8.3 鉴定项目与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视唱练耳和现场演唱三部分。均实行百分制,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二级和一级须通过本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审。

(1)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题从题库中随机提取,按标准答案评分。

(2) 视唱练耳采取考前抽签,经准备后进行面试。

(3) 声乐演唱部分以独唱形式为主。

(4) 演唱考核曲目需备录音伴奏带,并现场录音录像,作为复审的依据。

1.8.4 评分依据

1) 发声方法与技巧

包括:呼吸方法、歌唱腔体、音质音色、音量音域、咬字吐字、各类演唱技巧掌握运用及协调的歌唱状态等。

2) 艺术表现

包括:对作品的理解程度、表现深度、乐感、演唱风格的掌握、即兴表演能力、实际表演效果及台风等。

3) 舞台表现

包括:舞台形象、舞台经验、形体表现、表现手法等。

4) 视唱能力

包括:完成视唱试题对音准、节奏及乐句基本表达等。

5) 听辨能力

包括:准确听辨练耳试题所要求的音程、和弦及和弦转位程度等。

1.8.5 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

(1)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比为l:20,每间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

(2) 视唱练耳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比为3:1;

(3) 声乐演唱考试,三、四、五级考评人员与考生比为3:1,一、二级考评人员与考生比为5:1。

1.8.6 鉴定时间

(1) 音乐理论知识考试不少于90分钟;

(2) 视唱练耳考试不少于10分钟;

(3) 声乐演唱考试,四、三级不少于2首歌曲,二、一级不少于3首歌曲。

1.8.7 鉴定场所设备

音乐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不小于50平方米,备有30套以上的课桌椅,单桌单人,有良好照明与通风环境;视唱练耳考试在不小于20平方米的琴房进行;声乐演唱考场不小于100平方米,具有良好照明与通风环境,备有音响、录放机、话筒、小型舞台。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 遵纪守法,具有健康的审美取向。

(2)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勤奋实践,勇于创新。

(3) 讲究仪表,举止文明。

(4) 热爱艺术,爱岗敬业。

(5) 履约守时,遵守合同条款。

(6) 提倡奉献精神,支持公益事业演出。

2.2 基础知识

2.2.1 中西方流行音乐简史

2.2.2 基本乐理

2.2.3 和声基础知识

2.2.4 现代节奏与曲风知识

2.2.5 视唱练耳

2.2.6 中国民族、民间音乐基础知识

2.2.7 器乐知识(管弦乐队、民族乐队、流行乐队、电子音乐)

2.2.8 流行演唱风格

2.2.9 音乐欣赏常识

2.2.10 表演、舞蹈及舞台基本知识

2.3 文化艺术法规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五级流行唱法演员、四级流行唱法演员、三级流行唱法演员、二级流行唱法演员、一级流行唱法演员的专业能力要求循序渐进、依次递进,高级别包含低级别的要求。

3.1 五级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能力要求 相关知识

3.1.1 舞台演唱 1)演唱准备 (1)能试唱新歌

(2)能合乐走台

(3)能完成舞台化妆造型 (1)声乐作品分析方法

(2)合乐走台基本要求

(3)舞台艺术形象设计常识

2)舞台表演 (1)能在室内外大、小舞台面对直接受众演唱

(2)能在演唱过程中呼吸自然,咬字清晰

(3)能把握音准、乐感和节奏 (1)室内外大、小、舞台常识

(2)舞台演唱基本方法和要求

(3)气息运用、语言表达、咬字吐字方法

3.1.2传媒演唱 1)演唱准备 (1)能试音走台

(2)能完成演播化妆造型 (1)试音走台基本要求

(2)电视艺术形象设计常识

2)演播厅演唱 (1)能在电视晚会、电视栏目面前对间接观众演唱

(2)能按照编导要求完成节目录制 (1)电视晚会、电视栏目常识

(2)演播厅演唱常识

3.1.3录音演唱 1)试唱准备 (1)能按照录音师的要求试音

(2)能完成合伴奏演唱 乐队器乐基本知识

2)录音棚演唱 (1)能在录音棚里面对间接受众演唱

(2)能按照录音师的要求,使用相关录制设备 (1)录音常识

(2)录音演唱基本方法和要求

3.2 四级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能力要求 相关知识

3.2.1

舞台演唱 1)演唱准备 (1)能选择适合自己演唱的作品

(2)能根据作品为自己演唱定调

(3)能与乐队合乐.完成演唱 (1)流行音乐作品知识

(2)演唱定调要求

(3)流行音乐伴奏知识

2)舞台表演 能完成室内外大、小舞台演出,做到音量均衡,准确控制音准和节奏 (1)舞台表演知识

(2)音响收音知识

(3)音乐旋律与节奏知识

3.2.2传媒演唱 1)演唱准备 (1)能试镜走台

(2)能与编导进行交流 (1)试镜走台基本要求

(2)与编导交流注意事项

2)演播厅演唱 (1)能按照编导要求把握镜头

(2)能在演唱过程中克服镜头前的紧张感,保持自然松弛状态,动作得体大方 电视摄像常识

3.2.3录音演唱 1)试唱准备 (1)能试唱新作品

(2)能监听作品演唱 作品演唱监听常识

2)录音棚演唱 (1)能按照唱片单曲、影视插曲、晚会歌曲、广告及企业歌曲的不同要求进行录制

(2)能完成混音合成制作 (1)曲目性质与演唱特点

(2)混音合成制作常识

3.3 三级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能力要求 相关知识

3.3.1舞台演唱 1)演唱准备 能选择适合舞台演出形式、环境、内容的化妆、发型、服装、服饰 舞台艺术造型知识

2)舞台表演 (1)能运用气息、音质、音色、音域、节奏、音准等音乐元素表现作品

(2)能设计适合个人特点的演唱方式 (1)音乐元素与作品表现力

(2)演唱方式设计知识

3.3.2传媒演唱 1)演唱准备 (1)能理解编导对节目拍摄的要求

(2)能适应拍摄环境、条件

(3)能使用拍摄道具

(4)能根据拍摄要求,选择服装、服饰、发型,设计演唱方式 (1)电视晚会、电视栏目编导知识

(2)MV拍摄知识

2)演播厅演唱 (1)能适应非连续性拍摄要求,保持表演的衔接和连贯

(2)能按照编导的要求调整表演状态 (1)非连续性创作与表演的衔接和连贯要求

(2)表演状态调整方式

3.3.3录音演唱 1)试唱准备 (1)能和音乐制作人进行交流,理解音乐制作人对节目录制的要求

(2)能在短时间内试唱作品 (1)唱片录制知识

(2)试唱作品要求

2)录音棚演唱 (1)能适应非连续性录制要求,表现出最佳演唱状态

(2)能按照音乐制作人提出的个性化要求进行演唱 (1)非连续性录制与最佳演唱状态要求

(2)个性化演唱要求

3.4 二级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能力要求 相关知识

3.4.1舞台演唱 1)演唱准备 (1)能对乐队的组成和伴奏提出建议

(2)能对伴舞的组成和表演提出建议

(3)能对灯光、音响等演出设施提出建议

(4)能完成艺术造型设计 (1)演唱风格与乐队组成

(2)演唱风格与伴舞表演

(3)演唱风格与灯光、音响

2)舞台表演 (1)能处理气息、腔体、位置共鸣的相互配合关系

(2)能运用变化音和变化节奏演唱

(3)能驾驭不同风格不同程度的作品,摆脱模仿性,显示出独特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4)能使演唱具有感召力和吸引力,做到现场感染力强 (1)流行音乐发声技术

(2)变化音和变化节奏

(3)舞台形体语言

3.4.2传媒演唱 1)演唱准备 (1)能确定适合自己演唱的节目和曲目,并进行二度艺术创作

(2)能对节目的拍摄提出建议 (1)节目和曲目选择方法

(2)电视演唱二度艺术创作基本要求

2)演播厅演唱 (1)能以独特的演唱风格,完成个性化作品演唱

(2)能检验自己的拍摄效果,进行有效重拍 (1)拍摄效果检验方法

(2)电视审美知识

3.4.3录音演唱 1)试唱准备 (1)能对所演唱的特定作品进行二度艺术创作

(2)能对节目的录制提出建议 录音演唱二度艺术创作基本要求

2)录音棚演唱 (1)能恰当表现演唱风格

(2)能检验自己的录制效果,进行有效重录 录制效果检验方法

3.5 一级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能力要求 相关知识

3.5.1舞台演唱 1)演唱准备 (1)能演唱有深度或有鲜明风格的作品

(2)能根据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的要求,进行整体艺术设计 (1)流行音乐作品鉴赏知识

(2)作品的艺术处理要求

(3)作品演唱的整体艺术设计

2)舞台表演 (1)能运用变化音、多变的节奏和合音,达到气、声、字、情的谐调配合,对作品进行富有创意的表达

(2)能对观众产生强烈的亲和力,对演唱会现场氛围有控制力

(3)具有跨界演唱能力,有独特的艺术个性

(4)能举办个人演唱会 (1)艺术处理与艺术创意

(2)演唱会现场氛围控制

(3)跨界演唱

(4)个人演唱会基本要求

3.5.2传媒演唱 1)演唱准备 (1)能运用自己的创作理念,对编导阐述进行补充

(2)能对受众的审美情趣产生影响 (1)电视编导阐述知识

(2)受众审美情趣导向要求

2)演播厅演唱 (1)能胜任主要表演角色,体现鲜明的演唱风格

(2)能把握表演尺度,确立和提升自己的公众形象 (1)主要表演角色的作用

(2)表演尺度与公众形象塑造

3.5.3录音演唱 1)试唱准备 能适应录音新技术、新设备的要求 (1)录音编导阐述知识

(2)录音新技术、新设备发展趋势

2)录音棚演唱 (1)能有自己的独唱歌曲,具有鲜明的品牌特点

(2)能对演唱作品制作进行鉴别

(3)能组合创作团队,完成节目录制 (1)艺术品牌

(2)艺术创作团队

4. 鉴定比重表

4.1 理论知识

项 目 五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4.1.1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 5 5 5 10 10

2)基础知识 20 15 10 5 5

4.1.2相关知识 1)舞台表演 30 30 35 35 35

2)演播厅演唱 20 20 20 20 20

3)录音棚演唱 25 30 30 30 30

合 计 100 100 100 100 100

4.2 专业能力

项 目 五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专业能力 1)舞台表演 45 50 50 40 40

2)演播厅演唱 25 25 20 25 25

3)录音棚演唱 30 25 30 35 35

合 计 100 100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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