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下设组织科与人事科两个科级机构:
(1)组织科
职责:干部选拔调整、干部管理、干部培训教育,人员考核、奖惩、推优,组织机构,内设机构等。
(2)人事科
职责:工作人员招聘、人员调整、流动、劳资工作,职称评聘工作,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证办理,职工档案,各种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