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2019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选题要求
申报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河北水准的研究成果。应用研究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均鼓励申请人根据《选题指南》所列选题的研究范围和方向设计具体题目申报(依据课题指南申报的,请在课题论证“选题依据”中予以说明);申请人也可根据学科发展前沿、本人的学术积累和学术专长、学术兴趣自拟题目申报。
《2019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无论是按《选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项目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域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请。
申请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3周岁(1986年3月1日后出生)。
四、注意事项
1.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成果。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在研的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项目。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资助的选题,不得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请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以博士学位论文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联系和区别。
3.项目选题论证的总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10%(各项目负责人可向教务处申请查重)。
4.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5.《项目论证》活页字数不超过7000字,申请人要按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
6.本年度项目学院限额申报五项,学院将组织学术委员会对拟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五、申报要求
1.申请书填写要求:按照《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需向教务处提交材料包括:
(1)纸质申报材料:《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1份);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论证》活页(5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电子版申报材料:《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项目论证》活页、《申报名单电子表格》。
3.学院受理申报截至时间为4月10日15:30,逾期将不再受理。各申报人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学院教务处1019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iaowuchu5002@163.com。上述材料电子版文件见本通知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商巍 马媛媛 86660089 86665002
附件:
河北省2019年度社科基金项目选题指南
课题论证活页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申报名单电子表格
教务处
2019年3月20日
河北省2019年度社科基金项目选题指南.doc
课题论证活页.doc
申报名单电子表格.xls
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