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1-23 09:06:30 发布者:[]
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规范》,我院对学生食堂各承包单位实行“零”租金租赁、免收水电暖费。为了更好地让广大师生受惠,经后勤管理处研究决定自2017年10月16日起,学生食堂一层、二层经营的所有食品、饮品在原有价格的基础上下调10%。
如师生发现学生食堂食品、饮品出售档口未执行降价规定的,可向后勤管理处举报,欢迎广大师生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86665031 张老师
后勤管理处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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