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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览室
    作者:  添加日期:2015-11-05
        

    阅览室借阅规则
       
        (一)本馆阅览室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自行查阅,为保证报刊有序,阅后请准确放回原处。

    (二)报纸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需求,须征得工作人员同意,方可借出。教师每人每证可借期刊3册,学生每人每证可借期刊2册。

    (三)期刊借期一星期,阅毕要及时送还。如需续借需办理续借手续,续期不超过一星期。逾期者每天罚款0.50元,逾期过长者,停止借阅。

    (四)爱护报刊,不得撕页、涂抹、圈点,如有损坏遗失,按照本馆有关规定赔偿。

    (五)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吃瓜果、乱扔杂物。

    (六)爱护室内设施,违者按损坏公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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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所有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图书馆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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