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办理借阅证管理办法
(一)凡本校在职教职工,每人可办理借阅证2张。
(二)办证者须交办证工本费1.00元。
(三)代课、外聘教师和离退休教师办理借阅证须交付押金50元整。离校时交还借阅证,还清所借书刊,押金退还本人。
(四)借阅证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图书馆报请登记备案,一周后可补办新证,补办借阅证,每证须交付补证费3.00元。因丢证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学生办理借阅证管理办法
(一)本院学生每人可办理借阅证2张。
(二)各班以班为单位,收齐照片,与名单一并交与图书馆。
(三)办理借阅证不收取押金、工本费、手续费。
(四)借阅证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图书馆报请登记备案,一周后可补办新证。补办借阅证,每证须交成本费3.00元。因丢证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学生非毕业或毕业离校,须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