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给予音乐系学生许雨寒退学处理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01-08 17:21:5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许雨寒,女,河北艺术职业学院音乐系2016级钢琴调律专业学生,学号201606099。

因许雨寒进行网络借贷情节严重,数额巨大,对学院声誉带来严重损害,同时长期联系不到本人,自2017年9月起未缴纳学费,未到校参加任何教学活动。根据《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第四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之规定,经2017年11月10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许雨寒退学处理。

自接到退学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学生可以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退学决定书无法送交本人的,在学院网站上公告,公告之日起7日即视为送达。

从退学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院不再受理其申诉。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2018年1月5日

上一条: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大专招生简章 下一条:关于给予舞蹈系学生靳鑫退学处理的决定

关闭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 邮编:050011  招生电话:0311-86665001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版权所有冀ICP备05003387号 公安备案130102020018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