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校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初步审查通过,下列同志将申请认定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09年11月24日上午10时至2009年11月30日下午18时止。若对下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河北省教育厅或学校负责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311-66005786 邮政编码:0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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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L数据库》、《ASP语言》、《动态网页》、《网页鉴赏》、《主题设计》63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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