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64号正式核准《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章程》分序言和正文两部分,涵盖总则、学院的权利和义务、教职工、学生、管理和机构、经费资产与后勤保障、学院与社会、学院与校友、学院标识等内容;全面清晰地介绍了我院的办学历史、办学宗旨和办学特色,明确了学院的发展定位、培养目标和办学方向,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接学院内部管理,是学院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科学管理的根本准则。
我院章程编制工作自2015年12月启动以来,历时近一年,经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院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报送河北省教育厅,并经河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公示、厅党组会议审议等环节后终获核准。
此次《章程》正式核准,标志着我院在完善自主管理、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学院将以此次《章程》发布为契机,认真抓好《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推进依法治校和科学发展,为建设特色鲜明、质量一流的高等艺术职业院校提供有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