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2日,学院在综合楼十一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审议并通过《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章程》。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幕。党委书记赵宗更、院长庞彦强、党委副书记延凤宇、纪委书记张学红、副院长刘志欣,以及学院各单位、各部门61名教职工代表参加大会。党委副书记延凤宇主持会议。党政办副主任张明泉向大会作了《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章程》(草案)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说明。
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章程》(草案)。
我院章程自2015年12月启动以来,历时近一年。在章程制定过程中,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起草工作小组;在起草过程中充分与学院实际工作相结合,几易其稿,不断修改;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丰富完善;并充分听取了教职工代表对章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了学院科学民主的决策过程。
会议结束后,学院章程将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上报河北省文化厅、河北省教育厅核准执行,这将标志着学院进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新的发展阶段,必将加快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步伐,对进一步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