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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业余党校章程

发布日期:2010-05-14 17:30:51  发布者:[]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党员和后备人员的思

想政治素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业余党校是院党委领导下加强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党的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的机构,是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阵地。

第三条业余党校教育方针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为根本,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普及党的基本知识,端正入党动机,提高党性修养,培养德才兼备、政治觉悟高的党员预备队伍。

第四条业余党校基本任务

(一)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二)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理论政策水平、党性修养;

(三)帮助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能够利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四)宣传教育党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考察。

第二章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

第五条业余党校受院党委直接领导,主要是:

(一)指导业余党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和教育方针并进行督促检查;

(二)审定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及教材;

(三)协调学院各部门支持党校工作,为党校提供必备的教学条件、师资。

第六条业余党校由校长、副校长和教务长组成校务委员会,全面领导业余党校工作。

第七条业余党校的日常工作由院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主要是:

(一)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安排场地、课程和师资;

(三)组织实施考试、考核;

(四)管理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五)购置教材,收集管理有关党院和学员的文书资料。

第三章学 员

第八条凡本院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中青年教师、优秀学生要分期分批参加党校培训。

第九条学员要严格遵守党校的纪律,按时听课、认真讨论。党校学员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结业证书。

第十条业余党校每年举办一至二期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课时。

第四章教学工作

第十一条业余党校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主课,同时根据需要,开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关的其他课程。

第十二条课程设置,根据教学目标实际需要,做出不同安排,设有:党史、党章、《准则》、《新时期共产党员修养》、党的基本理论等。

第十三条主体班次以业余时间集中授课为主,同时实行学员自学、阅读原著并结合实际进行讨论的教学方法。

第十四条教学要充分调动教员、学员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发挥教员、学员在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各自优势,教学相长。

第十五条考试由院业余党校统一出题,统一安排考试,试卷由党委组织部门统一评判,及格学员颁发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业余党院结业证书。

第五章师 资

第十六条党校教师由专职党务干部和政治课教师但任。党校教师必须做到:

(一)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强的无产阶级党性;

(二)胜任党校教学,并能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三)作风严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六章后勤和经费保障

第十七条学院各部门要从时间、场地、经费、人员上支持党校工作,为学员学习、

教师授课提供便利条件,保证业余党校各项活动的开展。

第十八条学院每年拨付一定数额的专款作为党校经费用以教学业务、购置图书电教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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